1、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建立诚信机制,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3、尊重员工,爱惜人才。
4、唱响劳动发展主旋律,谱写全民创业新篇章。
5、法规的遵守情况。
6、严格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7、贯彻《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8、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
9、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10、建立平等协商制度,依法签订集体协议。
11、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12、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3、文明诚信,共建和谐,实现江陵劳动新跨越。
14、加强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
15、优化劳动政风行风,促进劳动事业发展。
16、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7、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8、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
19、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20、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2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3、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24、劳动是生存之本,合同是维权之基。
25、单位不与职工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
26、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
27、在同一单位签约两次后必须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8、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
29、诚信服务,执政为民,创造廉洁高效的政风行风。
30、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树立园区良好形象。
31、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帮助。
32、构筑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3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劳动部门形象。
34、展示劳动政务新风气,营造劳动行业新形象。
35、优化政风行风,共建和谐劳动,服务全民创业。
36、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
37、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8、劳动合同一签订,各自义务要履行。
39、政风行风新气象,优质服务新形象 劳动崛起新贡献。
40、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41、优政风行风,树机关形象,做人民公仆。
42、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4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4、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45、优化劳动政风行风,塑造行业文明形象。
46、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47、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48、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
49、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
50、创政务新环境,树劳动新形象。
51、国家安全重如山,重任在肩不畏难,家喻户晓广宣传,于无声处斗魔顽。
52、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53、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54、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55、维护国家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56、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国家安全为耻。
57、筑起人民防线,维护国家安全。
5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59、增强全民的爱国主义思想,提高国家安全意识。
60、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
61、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构筑坚固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62、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
63、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高于一切。
64、建设要搞好,规划要先行;规划无小事,人人要关心。
65、城乡规划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手段。
66、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
67、规划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先规划后建设。
68、贯彻城乡规划法,加强管理、协调布局、改善环境、促进城乡发展。
69、提高城乡规划办事效率,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70、规划编制公示,规划实施公开,规划监督公开、规划处罚公开。
71、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
72、贯彻城乡规划法,加强管理、协调布局、改善环境、促进城乡发展。
7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检举和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7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依法实施。
75、精心编制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76、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和统筹作用,有效调控和引导城乡发展建设。
77、公开规划编制,公开规划实施,公开规划监督,公开处理结果。出自段子乐
78、城乡规划有国法,使用土地要依法,工程建设要守法,乱搭乱建要受罚。
79、城乡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都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服务规划管理。
80、坚持规划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服务创新、不断提高城乡规划水平。
81、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生活环境。
82、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得办理建设项目的规划、国土手续。
83、要按照建设以国际制造业名城、生态绿城、文化新城的要求不断完善城市规划。
84、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以及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应当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
85、实施《社会保险法》,幸福和谐进万家!
86、实施《社会保险法》 ,撑起老百姓的保护伞。
87、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
88、生命如歌,让社会保险来呵护这美丽的旋律!
89、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90、社会保险进万家,户户盛开幸福花。
91、你参保、我参保、他参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92、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
93、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年轻不参保,晚年谁养老。
94、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公民共享发展成果。
95、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
96、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97、参加社保是所有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和根本利益。
98、编织社会保险安全网、构建和谐社会奔小康。
99、《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100、《社会保险法》保民生、安民心、促和谐。
101、《社会保险法》,普惠千万家。
102、 自觉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
103、 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公正透明,服务社会。
104、 依法统计兴邦,弄虚作假误国。
105、 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106、 依法统计,开拓创新。
107、 依法统计,不出假数。
108、 依法统计,保障真实。
109、 依法搞准统计,促进科学决策。
110、 严格执行统计法,确保数据准确及时。
111、 学法守法,依法办事。
112、 学法 守法 知法 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113、 统计数据来自基层,统计情感温馨基层,统计事业给力基层!
114、 提高统计调查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
115、 深入学习《统计法》严格执行《统计法》。
116、 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
117、 如实申报统计资料,真实反映经济全貌。
118、 认真学习《统计法》,自觉履行统计义务。
119、 认真贯彻实施《统计法》。
120、 认真贯彻《统计法》,全面搞好经济普查。
121、 切实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122、 切实保障统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123、报告权和监督权!
124、 履行统计法定义务,如实上报统计数据。
125、 领导干部要做遵守《统计法》的表率。
126、 坚持依法统计,反对弄虚作假。
127、 坚持依法统计,保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
128、 坚持依法科学统计,促推郴州“两城”建设。
129、改革创新、公开透明。
130、 坚持科学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31、 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营造依法统计环境。
132、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统计。
133、 夯实统计基础,抓好“四大工程”,全面开创统计科学发展新局面!
134、 夯实统计基础,提升统计能力。
135、 关注统计就是关注未来,关心统计就是关心发展。
136、 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37、 诚信不分行业,数据留存古今。
138、 不出假数,真实可信;实事求是,科学统计。
139、 不出假数,真实可信。
140、大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141、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42、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是健康前提。
143、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提高农产品质量。
144、绿色和有机农产品。
145、家事国事天下事,农产品安全非小事。
146、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强化检验检测措施。
147、加强农药残留检测,杜绝超标蔬菜入市。
148、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控,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
149、打造绿色浙江为己任,构建和谐社会争先锋。
150、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51、齐心协力抓农产品质量,真心实意保消费者健康。
152、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升农产品档次。
153、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
154、眼睛容不得一粒沙土,农产品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155、加强执法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顺利实施。
156、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157、质量安全是农业发展之基,放心消费是农民赢利之本。
158、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159、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60、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61、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
162、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
163、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效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
164、认真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65、修建公路促发展,保护公路惠民生。
166、为了您和家人幸福,请勿超限运输。
167、路桥承重有限度,货车装载应知足。
168、爱护公路人人有责,损坏公路依法赔偿。
169、珍爱生命,关爱路桥,请君切莫超限运输。
170、尊重员工,爱惜人才。
171、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
17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73、创政务新环境,树劳动新形象。
174、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175、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176、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177、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
178、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79、劳动是生存之本,合同是维权之基。
180、加强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
181、同心同德谋发展,齐心协力兴劳动。
182、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83、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84、优政风行风,树机关形象,做人民公仆。
185、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
186、解除劳动合同要依法,违约解除责任大。
187、构筑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188、建立平等协商制度,依法签订集体协议。
189、建立诚信机制,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190、优化劳动政风行风,促进劳动事业发展。
191、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192、单位不与职工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
193、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94、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
195、唱响劳动发展主旋律,谱写全民创业新篇章。
196、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197、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198、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99、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00、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0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02、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203、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帮助。
204、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树立园区良好形象。
205、严格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206、贯彻《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207、《工会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
208、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积极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