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方对因xx商贸有限公司供货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的钢材购销协议四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需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供方)
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自愿协商,双方就“宜阳教师新村.龙湾盛景”项目工程钢材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需方保证保证具有宜阳教师新村.龙湾盛景施工项目所需钢材的采购权,供方为需方提供施工项目五栋楼的所需全部钢材,在供方按合同有能力继续提供其他楼号钢材时,需方首先满足供方的供货权,双方再签订其他楼号供货合同。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及交货时间
1、供方向需方提供鞍钢或济钢生产的螺纹钢、线钢,按需方提供的料单规格、型号、数量并积极供货。
2、价格依据《我的钢铁》网当日郑州价格为准。(不含开票)
二、质量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方所提供钢材必须达到国家标准,送货随带出厂化验报告单(材质书)。
2、货到工地需方需取样化验后方可使用,对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应在化验报告出来后三天内提出异议,需方若在化验报告出来后三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所送钢材合格。若出现钢材规格型号与需方料单不一致的,供方应在需方提出异议五日内进行退货或更换,未在该期间退货或更换的,除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购其他钢材外,供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若出现质量问题而影响大楼质量的话,供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计算方式及验收标准
1、货物在送往工地验收后由需方出具收货凭据并在进货价格确定函上签字,出现数量、品种规格异议应及时通知供方协商解决,螺纹直条按理论检测验收,线材、盘螺按实际过磅验斤验收。
2、货到工地先化验后使用,确属钢材质量不合格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保证在三日内进行调换。若需方不化验使用的,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扩大损失由需方承担。
3、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的钢材质量下降与供方无关。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
1、按需方料单计划供货,汽车运输、运费每吨地后所产生的一切卸货费用由需方承担。
2、交货地点为xx
五、结算方式
1、价格按《我的钢铁》网价(不含税价)。供货方在送货当日随车提供两份《出库单》及两份《进货价格确定函》,《出库单》以备需方点数,货到工地需方指定收货人开具收货凭证或在其中一份《出库单》上签字“货已收到,但未验收”并交供方人员;《进货价格确定函》(等同欠条)由需方指定人员签字、并注明货款未付,由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结算货款时以做凭证之一。
2、需方在结算货款时,必须把款打入供方所指定的银行卡或对公账户,指定银行卡为:对公账户为:
3、(1)货物送往工地后需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第一次付款为高层十层时(或5个月),多层六层半时(或4个月),之日起7日内付清货款。第二次付款为每60天之日起7日内付清供货货款。结构封顶后,
(2)垫资钢材量最多为吨,五栋楼总量为吨,达到数量后,再发货时,需方必须先付款后发货,否则供方可以不再为需方供货(续签五栋楼以外项目供货合同除外)。
(3)需方应付供方的钢材款,按照3.5%月利率向供方计付自每批钢材到乙方工地之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期间的利息。
(4)按上述付款日期到期未付货款,需方将支付违约金,除月利率外,需方将按拖欠时间,追加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欠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三作为每日的违约金,直至货款清算完为止。
(5)按上述规定违约金不按时结清,供方垫付资金未达到合同约定,方有权停止供货。
六、违约责任
1、供方所供钢材款项,需方应按合同规定积极组织付款,若不能按时付款,视为违约。需方自愿承担所欠货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日违约金。
2、供方所供钢材,若连续出现次质量不合格或延期供货超过天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需向需方支付万的违约金,并赔偿需方全部窝工、误工、返工等损失。
3、需方若自行采购,供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欠款及
七、解决纠纷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应积极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一份,需方两份,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全部执行完毕时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而定,并以书面形式制定补充合同。
九、本合同解除条件,双方货款结清合同自动解除。
供方:需方:担保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的钢材购销协议五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宗旨,就钢材购销合作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指派专人于每个交易日的上午 10:00 时向乙方提供可供采购的真实货源资料。乙方根据实际需求,不定时、不定量、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甲方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
2、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每次向甲方的采购,均以电话事先沟通、随后发出加盖公章的《采购订单》并通知甲方,甲方安排专人按照乙方的采购要求及时配合供货。(乙方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源价格应参照当日市场指导价,在双方确认的前提下,甲方可给予乙方适当的优惠价格。
4、乙方具体采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品名、产地、规格、交货期、交货方式和采购数量”等)均以乙方提交给甲方的《采购订单》中约定为准。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随货物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甲方承诺按乙方《采购订单》的实际需求及时供货,甲方须配合乙方完善货源资料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3、甲方须提供授权书配合乙方工作流程中巡库的相关工作。同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货源的入库时间和锈蚀程度等信息。
4、甲方应当在3小时内及时办理完提单,因甲方原因延误提单办理而导致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若甲方所供产品不符合乙方要求(以采购订单为准),乙方有权拒绝提货,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须承担因延误交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除非法律规定或合作双方事先书面声明,否则本协议的任何一方都应对对方的.保密信息及本协议内容负责保密,不得透露于第三方。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自采购订单得到甲方确认后的两个小时内(含),将货款支付到甲方账户(以货款实际到款时为准),如逾期支付则本次交易自动终止。
2、甲方应于乙方货款结清后的 15 工作日将增值税发票开具给乙方。如发生二次结算则应在结算完成后 15 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快递至乙方指定地点。
3、除非法律规定或合作双方事先书面声明,否则本协议的任何一方都应对对方的保密信息及本协议内容负责保密,不得透露于第三方。
四、交(提)货方式
◎乙方自提 ◎过户。
五、运输方式及风险承担
上门提货。乙方自提,运输途中发生货物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质量异议处理:
1、 验收标准:按原生产厂家技术标准执行
2、 验收方法:根据储存仓库出库码单或供方送货单验收;若有出现数量或表面质量异议的,务必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供方。
3、 质量异议处理:需方对货物质量(表面质量除外)有异议的,须在交货后七天内、且在使用前提出,否则供方不予承担退货或赔偿责任。如果货物由于钢厂生产质量问题,由供方与钢厂共同协商处理。需方不得将货物投入使用,包括切割、表面处理、安装等状况,否则视为认同。
未尽事项按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执行。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款结算。如发生乙方实提量与合同量不一致,乙方应在实提后 五个工作日内和甲方进行二次结算,并于二次结算完成后 三个 工作日结清货款。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供货或交货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交货量,每逾一天则按未交货部分货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甲方提供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双方约定要求的,双方可以协商本批次货物的价格并重新订立采购订单。如果乙方同意接受,则应当按双方协议价格交易;如果乙方拒绝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十、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
1、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可以终止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件附于本协议之内,所有附件在法律上均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4、本协议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