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汇总资金绩效自评报告(5篇)

2023年6月13日18:11:34整理汇总资金绩效自评报告(5篇)已关闭评论 0
摘要

  为做好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0〕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一

为做好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0〕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负责建立贫困对象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县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负责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指导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指导全县贫困对象退出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扶贫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各级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巡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精准扶贫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脱贫攻坚牵头专项工作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经县财政局编制的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已经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量入为出,结合实际,根据各项费用产生的频率及数额大小在各项经济科目中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减贫任务为目标、以连片开发为载体、以持续增收为核心、以痕迹管理为路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各级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接待费用开支等。

2.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为了规范项目实施,有效、安全的使用和管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确保全县贫困户基本脱贫、贫困村基本退出,做到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做到群众满意度100%,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按公业务费管理办法进行按月序时申报。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该笔牵头工作经费的实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行为。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预〔2019〕7号),下达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20万元,《南江县财政局关于预拨部门年初项目预算的通知》(南财预〔2019〕11号),预拨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4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笔专项经费经2019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60万元,已全额使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印制脱贫攻坚相关资料8万元;脱贫攻坚相关会议、培训费6万元;脱贫攻坚宣传费用6万元;差旅费20万元;上级相关部门检查验收、指导公务接待费用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6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办公等其他费用6万元。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财经相关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其中差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财发〔2017〕5号);会议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财发〔2014〕59号)执行;培训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财发〔2014〕55号)执行;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江县招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财发〔2017〕22号)执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20号)执行。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此项工作经费的下达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为全县脱贫质量与成色的提质增效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发挥好参谋助手职能,当好脱贫攻坚“参谋部”

一是以规划引领为抓手,科学管理项目。精准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将2014-2020年以来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彩票公益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和脱贫攻坚“户六有、村五有、乡三有”“保基本”的项目全部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2.1万余个,项目资金88亿元。精准清理扶贫领域项目,全县清理2016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领域工程项目20类10106个,涉及项目资金779086.91万元,发现4类项目123个省级问题,44类县级问题,并督促问题按期销号。精准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大力推进交通、水利、住房、社会保障等扶贫项目,20个扶贫专项累计完成投资226641.39万元;大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现整合43260.38万元,有效保障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二是以成效巩固为抓手,提升脱贫质量。精准采集核实核准建档立卡数据,统一标准规则、统一核改进度、统一交叉校验,确保问题数据集中整改销号,实现全县建档立卡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和“三个不脱”总体要求,继续坚持“三三分类”攻坚机制,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制定《南江县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实现脱贫人口无返贫,边缘人口无致贫。围绕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靠前研判、科学提出改革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八条意见,实现重大改革期间脱贫攻坚队伍不散、帮扶不断、力度不减;

三是以要素保障为抓手,帮扶成效明显。紧扣年度减贫目标任务,强化定点扶贫要素保障服务,实现帮扶效益双赢。中国工商银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路桥集团、卫生职业康复学院等中央、省、市、县级部门(单位)全年投入定点扶贫资金1578.2万元,浙江省缙云县拨付东西部扶贫协作扶贫资金3300万元,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续拨扶贫项目资金710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由“发羊”到“借羊”,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四川省南江县黄羊养殖产业扶贫案例》入选全球减贫优秀案例。东西部扶贫协作茭白、雷竹、劳务协作等10个扶贫项目带贫益贫7616人,香港定点扶贫产南江黄羊、教育、卫生等7个扶贫项目惠及12398人,“四川巴中市携手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共同做好南江县定点扶贫工作探索香港各界内地扶贫路径”被省委办公厅《四川信息专报》(第197期)报中办推广。

(二)发挥好统筹协调职能,奏响脱贫攻坚“大合唱”

一是以优化流程为抓手,办文提高质量。紧扣脱贫攻坚大局,突出以文辅政核心,着力在文稿的思想性、指导性上下功夫,在创造性、实效性上做文章,全年共起草调研报告10余份、脱贫攻坚县级领导讲话、汇报、总结等材料40余份9万多字,南江县“五坚持五强化”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脱贫摘帽任务《四川省脱贫攻坚简报(16期)》在全省推广。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范收文登记、传阅、交办及发文审核、签发、印刷等公文处理程序,继续保持办文质量。全年起草、印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75份、领导小组会议纪要13期、脱贫攻坚规范性文件16个,同比减少46.6%;

二是以高效服务为抓手,办会提升水平。严格执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规则》《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等制度,持续推进会务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年筹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13次、主任办公会3次、脱贫攻坚专题会和综合性会议12次、全县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会议4次,研究解决基础设施补短、软件资料规范、督查重点部署等8余类200余个问题。协调筹备好中央、省、市电视电话会议16次,接受各级各类脱贫攻坚考察调研30次;

三是以统筹协调为抓手,办事增强能力。坚持“热情、节俭、周到”的原则,严格执行后勤保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高质量完成上级领导、兄弟县区(市)来南检查、指导、考察、调研、观摩、学习的工作筹备及接待服务,先后顺利接受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对扶贫领域进行审计、华南财经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省检、河北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国家抽检;省工商局先后2次来我县开展督导,省扶贫局1次来南督导暗访;市级现场验收和县级自验以及周边县区学习观摩20次。充分发挥办公室枢纽作用,牵头做好22个专项部门省对县过程考核,加强与县级挂联领导、战区、帮扶部门、乡镇、驻村工作队协调联系,实现高效沟通和无缝对接,为高效处理脱贫攻坚日常事务提供保障。

(三)发挥好督查指导职能,做好脱贫攻坚“听诊器”

一是以督导巡查为抓手,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围绕阶段性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抓点示范、多轮大规模培训,采取常态督查和暗访抽查相结合、重点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督查巡查和过程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对5个战区常态开展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通过持续加大巡查力度,联合督查减少频次,提升督查巡查实效,及时发现问题,坚持清单反馈,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责任不清、工作不为、作风不实、措施不准等问题锁定证据,线索移交。重新抽调13名同志,组建县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办,由县纪委进行管理,全方位、立体式、点穴式督查暗访,倒逼工作落实。全年五大战区全覆盖督导巡查考核发现问题2316个,发督查通报、提示函、督办函等114 期,目前,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以问题导向为抓手,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对各级督导、检查、巡视、暗访和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限期整改并及时督察督办,定期通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全面整改建档立卡贫困户1358个问题和552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740个问题;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8类14个方面294个问题;2018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发现的3个问题;国家审计署成都特派办扶贫领域专项审计发现31个问题;

三是以作风整治为抓手,确保干部务实清廉。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精准扶贫“大走访”活动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冲刺县脱贫“摘帽”作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早抓小扶贫领域作风整治。严格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和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要求,大力开展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删繁就简,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清理、取消扶贫领域目标责任书签订。严格执行通报、红牌警告、诫勉谈话、停职整顿、法纪处理“五类追责”机制,结合“清单制+责任制”,向问题乡镇和部门印发工作提示函和红牌提醒书,同时落实县督导巡查考核组全程跟踪督办,督促所有问题整改销号、清仓见底。统筹乡镇纪委、片区纪工委、暗访巡查组、督查巡查组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全年共移送问题线索2131个,督办整改1835个,立案查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72件,党纪政务处分72人,组织处理150人次,为如期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奠定了良好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60万元经2019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上级相关部门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相关费用开支等。

五、评价结论

通过对2019年度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的使用,实施绩效进行了指标评价,该专项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事业发展提供有效资金保障,受益群众满意度达100%,评论结论为“好”。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缺乏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二)相关建议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二是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三是加强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七、2019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进行了完善;

二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估体系也同步进行了完善;

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进行了自学培训,专业素质稍有提高。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二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益财绩〔2020〕276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1年度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绩效自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引导我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剂。主要用于支持我市十大新型优势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扶持产业集群和核心企业发展,支持企业争创名牌和建立技术创新机构,支持重点区域、工业园区重点项目,支持“互联网+”行动的宣传、教育培训和产业扶持而设立的专项引导资金。

为加快推动益阳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步伐,2021年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重点安排在以下四个方面:

1.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类项目、5G+工业互联网平台类项目。

2.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项目:《益阳市2021年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益办〔2021〕4号)中明确的十大新兴优势产业链项目。

3.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类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或技术创新,在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生产规模、资源节约、工业节能、污染防治、军民融合、疫情防控等方面有重大提升,或具有示范作用的`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4.其它类项目:具有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服务能力,且取得了一定成绩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或培训机构;在乡村振兴中,实施产业振兴具有重大示范作用的项目技改、疫情防控、产业扶贫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

二、绩效目标

深入实施“产业强市”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优化结构为主线,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创新发展模式,实现益阳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力争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总量、工业技改投入总量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先进制造业真正成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后发赶超的第一推动力。在严重的疫情形势下,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72家;按照打造“135”工程升级版要求,实现园区固定资产投资445.86亿元,园区新开工新建项目133个(目标值120)、新投产新建项目120个(目标值110),全面完成了2021年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

三、实施情况

(一)2021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来源

1.市级财政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951.95万元。2021年,按照专项资金缩减15%的要求,市级财政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度为2351.95万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51.95万元,园区发展专项资金800万元),其中财政统筹预留400万元税收奖励,余额为1951.95万元。

2.省真抓实干奖励资金350万元。2020年度省真抓实干奖励资金500万元,其中已支付区县(市)工信局150万元,可用于项目安排的资金余额350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2301.95万元。

(二)2021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奖励资金、工作经费等各项共支出1130.36万元

安排2020年度奖励资金957万元。包括:工业企业奖励569万元,园区目标管理评价奖励234万元,“三型两网”建设先进单位奖励90万元,2021年“创客中国”益阳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励64万元。

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73.36万元。包括:省“两上三化”推进会21.92万元,第十三届西安食品博览会17.6万元,全市新型工业化工作经费30万元,税收完工奖补评审费33.84万元,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专项费用70万元。

2.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1171.59万元

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1171.59万元涉及数字经济类项目、工业新型优势产业链项目、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类项目及其他类项目共四大类,支持全市8个区县(市)61家企业61个项目。

按照区县(市)分:

(1)高新区共支持13家企业13个项目,支持金额260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22.19%。

(2)赫山区共支持14家企业14个项目,支持金额260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22.19%。

(3)资阳区共支持12家企业12个项目,支持金额240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20.48%。

(4)沅江市共支持6家企业6个项目,支持金额100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8.54%。

(5)桃江县共支持4家企业4个项目,支持金额75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6.4%。

(6)南县共支持3家企业3个项目,支持金额60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的5.12%。

(7)安化县共支持6家企业6个项目,支持金额116.59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9.95%。

(8)大通湖区共支持1家企业1个项目,支持金额20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1.71%。

(9)市直共支持2个项目,支持金额40万元占项目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3.41%。

按照产业类别分:

(1)数字经济类项目。共支持15家企业15个项目,支持金额295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25.18%。

(2)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项目。支持11家企业11个项目,支持金额215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18.35%。

(3)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类项目。共支持22家企业22个项目,支持金额405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34.57%。

(4)其他类项目。共支持13家企业13个项目,支持金额256.59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21.9%。其中①公共服务平台或培训机构类,支持5家单位5个项目,支持金额100万元;②乡村振兴类,支持8家企业8个项目,支持金额156.59万元。

(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我们所做的工作:

1.健全相关制度。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工信局,负责日常工作)。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制定了《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工信局印发了《项目申报与管理办法》《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专家评审规定》《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廉政纪律规定》等,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子项目申报条件、评审程序、资金分配标准、项目绩效管理及后期管理等相关工作等。

2.严格申报程序

(1)申报。根据《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财企〔2017〕(125号)、《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项目申报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益工信〔2019〕2号)文件,市工信局党组会议研究了项目安排原则、项目申报范围、项目申报条件;在征求市财政局意见确定安排方案后,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两局联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项目由区县(市)工信、财政联合组织,两部门联合进行初审,并出具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函后,由两部门联合行文申报,分别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

(2)评审。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组织进行专家评审,5位评审专家由机关纪委和人事科在市工信局专家库中临时抽取,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专家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前,由机关有关业务科室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资料有明显缺陷的项目进行把关,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3)确定。专家对每个项目评审打分,按项目类别根据项目得分情况,确定安排项目及资金安排额度。在重点考虑专家评审得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县(市)意见、落实市级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精神要求。

(4)公示。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分别对入围项目和资金计划进行公开公示。爱说啦

(5)上报审批项目,拨付资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将入围项目和资金计划上报市人民政府,经批准后,市财政将项目资金拨付至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再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

(三)严格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益阳市商务局联合印发的《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财企〔2017〕(125号)文件,严格要求各项目单位切实做到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由各区县(市)负责进行监督。根据市工信局印发的《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要求,我们在3月份对项目实施情况予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最后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区县(市)的申报项目委托区县(市)工信(科工、产科)局、财政局进行验收。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益财绩〔2020〕276号)文件要求,我们认真开展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验收及后期管护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益财绩(〔2020〕147号)文件要求,我们按下列步骤开展绩效评价:

1.前期准备。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评价实施方案、选取评价方式、设计评价指标体系等,确定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