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方违约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无效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乙方不按约定缴纳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担应缴资金x‰的滞纳金;逾期x个月不缴纳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5、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约行为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其它约定
1、国家有关土地的补贴以及政策调整带来的土地直接收益归甲方享有;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占用承包地和规划调整占用承包地不属于违约,征地补偿归甲方享有,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在相关资金中给乙方相应补偿。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项处理:(1)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__
乙方(签章):__
20__年x月x日
水池占地协议书四
合同双方:
镇 村(乡) 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 ,以下简称乙方
一,承包鱼塘的面积,地点,金额。
甲方将 亩鱼塘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池塘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承包价格为伍佰一年。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 年,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2.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鱼塘内的排灌、国家或集体设施,另外在一年承包期满后,愿将湾后面的河流的`大闸口免费修缮。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避免集体利益受到损害。
五,违约责任
⒈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10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芜承包的鱼塘,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鱼塘。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鱼塘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大队(村委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池占地协议书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双方商定同意签订本合同。
地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四至东__________西__________南__________北__________,统领村老统领屯南四荒地____________________公顷。
二、承包地概况,承包地面积四荒地____________________公顷。
三、承包年限:__________公顷四荒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承包费总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
五、承包结束后,土地所有权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可以另行发包。
六、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独立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要求,乙方可以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土地项目的开发整理,整理后的土地继续归乙方使用和管理。如有油田占地费,临时占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永久性占地补偿费归统领村所有。
七、乙方不许破坏原有地貌和附属物,不许弃耕,荒芜及掠夺性经营,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转包他人,但转包时必须经村委会和经营管理站同意并盖章后,方可转包。不得在承包地上建造固定建筑,赔偿额度由合同管理部门裁定。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乡农村合同管理站鉴证后,甲、乙双方和鉴证机关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
(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