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小区创建方案一
为推动教育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教体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的通知》(曲办发[20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创建工作为载体,深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通过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校园内外环境综合整治,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推动我市全面发展和城市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活动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开发德育资源、突出实践环节、营造文化氛围,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协作的教育网络。
2、加强学科德育工作。按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德育目标、德育主题、教学内容、教学策略与活动建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机渗透到教学活动中。组织各学科体现“融入”要求的优秀课例交流展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加强实践育人工作。把参加社会实践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资格认定范畴,着力解决影响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安全、经费、时间、场所等问题,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创造条件。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中小学校园文化巡礼活动,引导学校以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环境为重点,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积极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下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好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和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
(二)加强德育课程建设和课堂德育教育
1、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加强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学研究,学校领导定期听德育课,参与研究和指导德育课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对德育教学的兴趣和满意率。
2、增强各学科教学有机渗透德育意识,充分发掘和利用各门课程自身的德育资源,在教学中落实好“情感、态度、价值观” 的课程目标。
3、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研究开发,进行地域文化、传统美德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三)大力推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加强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活动,根据需要组织学生团体心理辅导,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辅导。
(2)建立健全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完善心理教师和志愿者队伍培训管理制度。
(3)加强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课程建设,注重对普通心理现象的研究,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适时实施心理危机干预。落实“治未病”工作理念,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德育队伍建设
1、全面提升全市教师师德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开展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挖掘师德典型并大力宣传,倡导“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精神。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
2、进一步完善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管理工作,举办市级班主任培训班。
3、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少先队辅导员的选拔、聘任、培训等工作。建立和完善校外辅导员制度,选聘热心少先队工作、有经验的人士担任校外辅导员,确定其工作的主要职责和内容,有效发挥其在促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积极作用。
4、加强由优秀公安干警或其他司法人员担任中小学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工作,制定和落实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规划和方案。
(五)开展“文明校园”评选表彰活动
1、制定“文明校园”评选表彰活动方案,把道德大讲堂、志愿服务队、遵德守礼提示牌、杜绝浪费文明餐桌、网上传播文明、体育艺术课作为主要内容。
2、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全面铺开“道德讲堂”活动,建设示范讲堂,发挥示范作用,把道德讲堂活动引向深入。
3、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努力成为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
4、组织开展“杜绝浪费文明餐桌”主题教育,发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
(六)广泛组织“我的中国梦”、“我们的节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
1、制定“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方案,全面开展“我的中国梦”宣传教育,促进学生把个人梦想和民族梦想紧密融合在一起,把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紧密结合在一起,把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2、利用清明节、六一、七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网上祭英烈,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活动。
3、以引导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道德实践,组织“美德少年”、“最美少年”等身边的榜样评选表彰和学习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奉献他人的过程中获得道德涵养、培育文明习惯。
4、在广大教师和未成年人中大力推进传承民族优秀品质、做勤劳善良公民的活动。
5、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学生信用档案,使未成年人做到诚实守信和知法守法。
(七)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校园文化环境
1、将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纳入各中小学教学计划,广泛开展背、吟、诵等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提高道德素养。
2、组织开展诵读展演、竞赛交流等活动,完善推进经典诵读的工作机制。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诵读展演活动。
3、抓好优秀童谣、少儿歌曲的创作和推广,各学校充分利用学校网站,上传适合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歌曲、音乐、舞蹈、动漫、视频、出版物等资源。
(八)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健康成长
1、把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安排部署,完善义务教育督导制度,严格落实监督问责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充分发挥学校和家庭在关爱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在校学习期间和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需求,及时相互沟通,对单亲家庭、特殊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给予更多关爱,形成学校与家庭亲情接力、密切配合、有机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3、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城区学生同等待遇,享受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加强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父母(监护人)的联系和沟通,形成教育合力,真正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4、支持特殊教育,帮助孤残儿童勇敢面对困难,和其他孩子一样快乐成长,进一步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九)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拓展和优化校外教育资源
1、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设立家长接待日、组织教师家访等方式,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
2、把学生校外活动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计划,制定学生校外活动方案,主动做好与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的联系工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学生社会实践。
3、以提升学生家长文明素质为目标,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
4、以青少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为主要内容,开展“摒弃陋习、文明随行”活动。
(十)做好第六战区有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文明创建工作合力。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教体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体局局长蒋怀民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孙杰同志为副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政工科,由孙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以保证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工作要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实行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办法,形成创建合力。
2、周密部署,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全局一盘棋的工作局面,把创建工作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三是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逐项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追究责任。四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保证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在硬件创建环境改善、软件台帐资料整理上下功夫,做到“机关与学校互动、学校与家庭互动、教师与学生互动、软件与硬件互动”。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卫生城市”、“摒弃陋习、文明随行”等社会公德实践系列活动,提升广大中小学生的文明素质。要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等。各单位要在宣传栏、广播站、网络中心等阵地定期刊登、播送创建内容,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创建工作人人皆知,在教育系统形成上下重视、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示范小区创建方案二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部署,按照《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见》(邹发〔〕5号)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针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创城惠民的执政和发展理念,激发全社会创建热情,拓展创建覆盖领域,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精细化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20xx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启动之年,工作涉及面广,头绪非常多,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部
工作要求:努力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贯穿于文明创建工作的整个过程。同时,做好中国梦主题思想、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服务精神、文明餐桌行动等实践活动宣传工作,依托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微平台等各类媒介手段,使之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通过建立示范街、示范基地、示范社区,吸引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投入小、效果好的宣传工作模式。拓展宣传范围,在城市出入口、主要街道、广场、汽车站等醒目位置增设“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运用LED显示屏、宣传牌等多种形式进行标语宣传,广泛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文明交通行动等主题活动,带动学生家长提升文明素质。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刊播创城工作亮点,提高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
(二)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牵头单位:宣传部
工作要求:印发《市民文明礼仪手册》,深入开展“人人有修养,处处讲礼仪”主题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充分发挥志愿者主体作用,广泛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实践活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从文明乘车、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等主题活动入手,从细微之处彰显文明之风,开展文明市民典型评树活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健全“扫黄打非”长效机制,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广泛开展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教育引导活动,在车站、旅游景区等设立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氛围。以“褒扬诚信 惩戒失信”为主题,全面开展“厚道鲁商”倡树行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餐饮服务行业开展“文明餐桌”宣传活动,大力培育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实现社会正能量和主流声音的广泛传播,抑制网络不文明言行。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创建质量,强化文明单位管理,真正发挥文明单位在创城过程中的推动作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红白理事会等村级组织,扎实做好“三下乡”活动,支持农村文体活动的开展。继续抓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效果。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建设局
工作要求:加大投入,大力提升全县文化馆、规划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实现免费开放。完善老旧城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公共建筑和居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标。疏通消防通道,按照相关要求增设消防栓等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覆盖范围。加强城市夜景亮化建设,对部分无灯路段安装路灯,确保提升城市品质。改造老旧小区内的杂乱架空线,统一做好管线入地工作,美化城市形象。推进便民服务亭、道路防护栏等设施建设工作,为群众提供便利安全的出行条件。做好城市道德广场、道德公园建设,进一步扩大绿地面积。建立志愿驿站,强化志愿服务平台建设,为市民提供便利志愿服务。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动镇街乡村文化广场、文化大院、科普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弱势群体救助机构,重点做好流浪乞讨人群的救助管理,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四)综合整治行动
1、市容环境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城管局
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制度,邀请热心市民、志愿者加入其中,随时将发现的问题汇总至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广场、公园、旅游景区、车站、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备,功能完好。加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的治理力度,确保环境整洁。全力解决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乱象,从细节入手,确保整治效果。做好道路通行质量提升工作,对主次干道进行升级改造。大力做好建筑工地的噪声、扬尘等污染源的控制工作,确保环境整洁。全面推行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开展露天烧烤集中整治行动。
2、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教育局
工作要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和健康心理培养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文明行为进课堂教育活动,培养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意识。组织好清明节、六一、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主题活动。加大“经典诵读”“小手拉大手”“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等活动开展力度,强化德育教育工作效果。发挥校外活动场所作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等相关活动,加大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投入力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关心帮助困难家庭、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开展网吧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等娱乐场所。规范网络环境和出版市场、演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市场协管机制,清理不良网站、有害信息,实现持续化、常态化。整治荧屏声频,严格审核把关,杜绝不良节目的播出播放。
3、社会秩序安全稳定组
牵头单位:公安局
工作要求:加强日常交通执法管理,确保人车各行其道、道路通畅、出行文明。加大对酒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违法违章停车的现象开展集中整治,确保交通文明。对信号灯进行升级改造,对重点路段采取限行措施,招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人员,确保交通高峰期无拥堵现象。划定黄标车、大货车限行区域,加强道路通行管理。对汽车站、公交站点进行集中治理,安排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引导乘客自觉遵守秩序、主动礼让。加强巡查执法,杜绝非法营运、争抢客源等现象。
4、窗口行业提升行动
牵头单位:县府办
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力度,改进工作作风,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制订切实可行的便民措施,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行政窗口单位要营造浓厚文明氛围,开展微笑服务、便民服务,保持积极的精神状态,展示一流的文明窗口形象。公共服务单位要积极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结合自身特点,扎实开展各类文明服务活动,打造服务品牌。办事制度、流程、标准上墙,确保服务场所整洁美观,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做好意见受理和处置工作。各行业积极开展诚信服务、便民服务,建立全方位服务体系,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做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树立服务品牌意识,结合自身行业特点,打造高水准、高质量服务队伍。以服务促文明,开展文明服务典型评树活动,发挥榜样带动作用。
5、市场秩序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食药局
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经营秩序。合理划分经营区域,解决经营区域混乱无序等问题。加强食品流通企业和商场超市的食品安全执法监管,确保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出售的现象。加强集贸市场的治理力度,确保环境整洁,无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和散发小广告现象。对商场、超市、餐饮店等开展全面综合治理,年内全部实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6、“五小”行业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工商局
工作要求:依法开展对“五小”(餐饮店、食品店、药店、美容理发店、经营性娱乐场所)行业的卫生状况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实现持证经营。做好油烟、煤尘、污水等污染物的监督治理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拆除违规搭建、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场所,确保整洁美观。督促、指导公共场所“五小”行业规范经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杜绝不合格产品的流通。整顿和规范餐饮和“五小”行业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商业欺诈行为。落实“五小”行业消防工作责任,确保消防设施功能齐全有效。
7、社区环境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县府办
工作要求: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建网格服务队伍。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发动社区组建群防群治队伍,打造平安和谐社区。全面规范物业服务管理,建立业主委员会,抓好责任落实,探索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住宅小区管理机制。做好社区内公益广告建设,积极开展邻里守望互助、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打造社区和谐的居住环境,友善对待外来人员。做好社区环境整治工作,生活垃圾定时清运,组织业主委员会进行日常督查,确保环境整洁。做好社区内路灯、公益广告等基础设施巡查,及时将损坏情况进行上报处理。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行动方案(7月底前)。各牵头单位根据测评体系和本方案,对照测评标准认真查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改阶段(8月1日-11月10日)。各牵头单位组建联合整治队伍,对照测评标准,开展全覆盖、无缝隙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爱说啦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开始并长期坚持)。各牵头单位对职责范围内所有站点实行专人包靠,把标准条件作为日常工作要求,建立全天候监控和即时维护机制,努力实现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和标准条件,切实担起工作责任,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形成有力的活动组织保障。要根据年度工作指标分解,制定方案,坚持重点工作与长效建设相促进,结合开展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新闻媒体要迅速跟进,做好综合整治行动的报道,确保充足的宣传篇幅和播出时段,形成对整治工作进度的及时有效关注,做好重点工作和亮点工作的典型树立,形成正面舆论强势。
(二)加大投入力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多方位、多部门的共同参与,要让创建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必须形成完善的投入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开展的资金支持。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多方资金筹措渠道,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更广泛的物质和资金支持。
(三)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将16个镇街和开发区作为一级网格,下属责任区或社区作为二级网格,明确责任领导,建立健全网格管理队伍体系,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文明城市创建的热情。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反馈渠道,利用热线电话、网站、邮箱等多种方式,收集广大群众对于文明城市创建的意见和建议,吸引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
(四)强化督查配合。各部门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发挥各自优势长处,强化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坚持守土有责,不等不靠,迅速行动;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责任考核,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通报督导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进一步落实好创城任务。
示范小区创建方案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申报表的通知》(文明为[20xx]17号)文件及“6・13”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乡迎接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20xx年6月13日下午,乡党委副书记立即组织相关分管领导进行专题研究,针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14项要求和标准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