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健康单位实施方案(5篇)

2023年6月20日21:51:26创建健康单位实施方案(5篇)已关闭评论 0
摘要

  为深入推进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建设,顺利完成健康县城创建任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健康水平,根据《溆浦县创建国家健康县城实施方案》和《溆浦县创建健康促进县及国家健康县城“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及指导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召开动员大会,在全中心进行健康示范单位创建宣传。

2、进行基线调查,了解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

(二)宣传培训阶段(时间)

1、开展全体职工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培训,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

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等)

2、在单位网站设置健康生活方式宣传专栏,向职工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知识。

3、利用张贴画、板报等,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

4、单位食堂内有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营造食堂营养健康氛围。

5、在适宜场所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健康生活干预阶段(时间)

1、制定有健康促进的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制度、职工健身制度、每年一次职工体检制度等)、健康促进的激励机制,并根据基线调查结果制定中心健康促进工作计划等。

2、提供健康促进的场地及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健身活动等。

3、组建2支以上的健身或运动团队,如乒乓球队、羽毛球队、篮球队等。

4、开展健康相关知识讲座。

(四)评估验收阶段(时间)

1、对参加基线调查的职工进行干预后调查。

2、根据干预后调查结果,组织健康相关知识讲座。

3、举办1次健康膳食知识竞赛。

4、开展1次职工运动会。

5、按照创建健康示范单位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和总结。

6、整理相关资料上报,接受市健康办的验收评估。

五、工作策略与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

创建健康示范单位,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将创建活动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创建措施,层层抓落实,真正体现关心职工、关爱职工,为职工谋利益、办实事。要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等群众组织,共同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二)多部门参与

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各负其责,科学创建,指定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定期为单位职工开展讲座、培训,对创建工作及时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提供健康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善机制、加强监督

在创建示范单位时,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采取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切实将创建健康示范单位落到实处。

创建健康单位实施方案四

为落实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规范健康单位创建,推动我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高全镇干部职工健康水平,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宗【20xx】96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通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活动,动员全镇干部职工积极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认真学习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为全镇干部职工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培养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

二、建设内容

(一)制度保障

1.成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单位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

2.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无烟单位制度。

3.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激励机制,如健康职工评选活动、表彰奖励等。

4.至少每2年为职工进行1次健康体检,掌握职工基本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基本情况,能根据体检结果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二)环境建设

1.室内外环境整洁。

2.单位为无烟单位。

3.有促进身体活动的场地及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

4.设立固定的宣传栏、板报、橱窗等张贴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每年至少更换4次。

5.为单位职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和称体重的场所和设施。

6.在适宜场所(如电梯口,楼梯转角处)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活动开展

1.组织开展爬山、广播操比赛、运动会等不同形式的群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

2.每年至少组织1次健康膳食知识竞赛。

3.组建2个及以上的健身或运动团队,如乒乓球队、羽毛球队,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

4.积极邀请公卫、临床、健康教育等方面专家参与单位健康活动,每年为职工至少开展3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每次讲座有30%以上职工参与。

5.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或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等)。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6月)

制定健康单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小组,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

(二)申报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按照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向县防慢办提交创建申报表。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15日)

根据建设标准,开展创建具体内容实施工作。

(四)达标验收阶段(20xx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按照建设方案考评各项指标要求,县防慢办将在20xx年8月中下旬组织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予以命名为健康单位。

(五)长效阶段(长期)

巩固建设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健康支持环境的有效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健康单位创建是建设省级乃至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基础建设,对全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有明显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责任,保证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时保质的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做好创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氛围,引导全镇上下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三)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创建场所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促进创建场所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创建健康单位实施方案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及相关权益,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我公司本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宗旨,提升境界,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以科技为先导,采取治理与防护相结合,教育与督查相结合,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综合治理,努力把职业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使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构建安全、和谐、文明、高效矿井。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充实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宣传与培训,上岗前培训率达到百分之百,在岗期间培训率达到规定要求。

(三)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配置齐全,保养维护及时,确保正常运行;确保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及时发放,正常使用。

(四)岗前、岗中、离岗前职业健康查体率达到规定要求。

(五)认真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

(六)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作业现场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和委托检测与评价工作。

(七)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综合治理各种职业危害,使其降到最低限度。

(八)全年计划投入资金1352.3万元,用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计划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健全、调整、充实职业卫生防治组织机构和人员,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增强抓好职业卫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员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职业卫生知识,纳入新工人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中。利用宣传栏、闭路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对职业危害的防护知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安培中心要制定出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培训计划确定的时间及培训内容,对在岗职工做好全员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同时对今年新上岗的职工要做好上岗前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党群部门要制定出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宣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本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工作。要通过公告栏、宣传栏、牌板、闭路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要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现场悬挂职业危害警示标示及中文警示说明。

(三)职业危害防护和监督。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接触职业危害职工的个体防护工作,及时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并监督检查职工使用情况。劳动者在从事接尘、接噪作业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按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人劳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执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需求计划,建立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把个人防护用品按时保质保量的发放到职工手中。物资供应站要严格按照个人防护用品需求计划,货比三家,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安监处要严格执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各作业现场职业卫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作业现场防护设施及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督察力度,对现场督察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工作人员,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岗中、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并将查体结果存档。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人劳部、卫生所、总务科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配合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做好职工职业健康查体工作,确保查体项目、查体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及疑似病人要安排好复诊、康复治疗及疗养等工作。

(五)职业危害告知。要积极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宣传。人劳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如实告知职工所从事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及劳动过程中所需佩戴防护用品及注意事项,同时要填写职业危害告知书,一并存入职工个人档案。通防科要通过公告栏定期公布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各作业现场要在醒目位置悬挂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六)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积极配合上级各有关业务部门做好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对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要积极治理。

(七)大力提倡新技术新工艺。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和先进工艺,将粉尘、毒物及其它有害因素消除在生产过程中,使其少产生或不产生。对生产过程中尚不能完全消除的部分,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治理措施,使整个生产过程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井下工作面、地面车间、厂房中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并及时做好记录,使其发挥正常功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此项工作由技术科、机电科(队)、通防科(队)、洗煤厂分工负责、抓好落实。

四、保障条件

根据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实际,20xx年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预计支出费用1352.3万元。财务部要做好年度有关职业卫生工作资金支出计划,确保职业卫生工作所需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计划及实施方案内容,根据责任分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加大措施,强化管理,扎实工作,切实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