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委托承办合同一
甲 方: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乙 方: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一.团队名称:
二.宴会.会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三.预计人数: 人;
四.预订房间数: 间;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举行会议活动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用房情况:
入住日期: 年 月 日,离店日期 年 月 日,共 天
豪华双人标间: 间,价格 元/间/天
豪华单人间: 间,价格 元/间/天
商务套房: 间,价格 元/间/天
豪华套房: 间,价格 元/间/天
大使套房: 间,价格 元/间/天
总统套房: 间,价格 元/间/天
注:1.以上房价为净价.房间预留需加收一日房费.
2.退房时间中午12:00,若超过12:00,酒店收取半天房费,若超过18:00酒店收取全天房费.
3.外线长途电话:(开 关);若开启,结算:(乙方 客人)付费;
4.迷你吧:(保留 撤销);若摆放,结算:(乙方 客人)付费;
5.客房水果鲜花:(提供 不提供);若提供,结算:(乙方 客人)付费;
6.网线租借(麻将):(提供 不提供);若提供,结算清(乙方 客人)付费;
五.会议室
大会议室: 半天为 元,一天 元
中会议室: 半天为 元,一天 元
小会议室: 半天为 元,一天 元
新闻发布中心: 半天为 元,一天 元
贵宾会见室: 半天为 元,一天 元
六.就餐
双方确认,在会议期间,参加会议人员就餐地点为 餐厅,其中就餐人数不少于 人数,穆斯林餐约 人(菜品见附件),会议提供的餐饮不含酒水,会议人员凭 就餐
餐标:
七.结算方式
经双方确认,乙方预订客房数共计间,基于与会议人数有一定的机动性,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预留间客房,从 月 日 时截至 月 日 时止,乙方实际用房如果低于预订房数,则按预订客房数量结算,超过的按实际结算.以上费用由乙方负责向酒店结算,甲方为乙方开具客户发票,甲方必须为乙方保密各种会议房价.
预付定金: 元,大写:
结算:所有费用由乙方 年 月 日结清.
八.其他条款
1.会议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发言台,麦克,音响.
2.会议期间如果乙方需要布展,广告宣传,条幅悬挂等,则甲方提供协助,做好配合,乙方负责自费布展.
3.所有设备如果非甲方原因损坏,一律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九.备注
甲 方: 乙 方:
酒店领导: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及盖章 签署及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会议委托承办合同二
合同主办单位: (甲方)
接待单位: (乙方)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会议接待的有关规定和 《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会议政府采购定点接待协议 》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会议及接待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接待服务的范围:
1.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天;人数: 人 2.住宿费: 元 单人间 间,单价: 元; 标准间 间,单价: 元; 三人间 间,单价: 元; 套间 间,单价: 元; 3.伙食费: 元,人均每人每天价 元: 4.会议室租用费: 元 (大会议室: 个 天;小会议室 个 x 天) 5.交通费: 元 6.其他(明细) 元 合计: 元
第二条 乙方应执行投标承诺书的内容,为会议主办、承办单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 乙方对违规、违法的不合理要求予以拒绝。并及时报告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第四条 乙方负责解决和处理会议及接待过程中发生的技术故障和有关服务的现场投诉;
第五条 乙方在会议接待服务过程中,接受会议主办、承办单位和自治区采购中心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按《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会议政府采购定点接待协议 》规定的结算方式结算会议费;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由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协调处理;也可向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八条
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协议一式三份,会议主办单位、接待单位、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由会议接待单位报送)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会议主办单位: 会议定点接待单位:地 址: 地 点: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会议委托承办合同三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合同签订地: 大连市__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本合同,包括所有的附件、补充合同和构成本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包括按照合同做出的调整。
1.3“会务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会务策划、组织、执行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会务接待、印制会务文件、场地布臵、参会人员接送用车、餐饮、住宿等相关工作。
1.4 “工作日”系指除政府有关部门对外公布的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之外的任何一日。
二、服务内容
2.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 年 月 日于大连 项目启动会提供会务服务,包括:
2.1.1 会议场地提供、布臵等工作;
2.1.2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音响、演出、饮用水、宣传品等用品的提供; 2.1.3 其他应由乙方负责提供的服务;
2.2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一《路演流程》及《价格清单》。 三、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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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详见附件《价格清单》,分项价格应根据具体服务项目列明。合同价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以下简称“预算上限”)。
3.2 合同价款已经包括下列费用、支出,乙方不得额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3.2.1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供会务服务所需的服务费、制作费等费用; 3.2.2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供会务服务垫付或代付的一切费用,提供甲方会务所需的用品、设备及人员的费用、税金等;
3.2.3除非另有约定,分项价格均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该项服务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带工作,不论合同中是否提及,也不论其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可以预料到;
3.2.4乙方根据现行税法应支付的税款;
3.2.5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供会务服务所需的一切其他费用以及其他根据本合同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爱说啦
3.3 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价款根据实际发生的服务项目据实结算,如甲方实际开支没有达到预算上限数额,则按甲方确认的实际发生数额支付相关费用;如实际发生数额超过预算上限,双方根据本合同第3.4条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4 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确认需要调整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服务或者增加服务项目,按附件《价格清单》对应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算。
附件《价格清单》未列明的服务项目及其价格,应在实际支出前经甲方书面确认,否则由此导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服务调整或增加导致合同价款可能超过预算上限的,乙方应当在调整或增加时立即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四、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项下会议结束,甲方确认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根据本合同第3.3条之规定,按实际发生数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2 上述款项在甲方收到乙方合格等额发票以及甲方认可的会务活动费用清单后 7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4.3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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