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整理文明家庭评比方案(6篇)

2023年6月22日09:42:42汇总整理文明家庭评比方案(6篇)已关闭评论 0
摘要

  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广大家庭为创建文明乡村、卫生乡村作出贡献,推动我村“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文明家庭评比方案一

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广大家庭为创建文明乡村、卫生乡村作出贡献,推动我村“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为目标,努力朝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发展。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家庭成员爱国、爱家乡、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努力为集体、为社会办实事、做好事,积极参加我村各项公益活动,不破坏公共设施、集体财产。

2、学习进取,勤劳致富好。家庭成员好学进取,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成才,争先创优,建功立业,在种植、养殖业不断创新壮大。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家庭成员做到夫妻平等,小事谦让,大事协商;尊敬长辈,善待老人,街坊称道;爱护孩子,科学培育,初见成效。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家庭成员不争吵;邻里互助,团结无纠纷;室内外环境整洁,自觉清扫公共卫生,门前无杂物,牲畜粪便自觉清理;积极参与我村义务劳动活动。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评为“五好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的;

2.存在故意损害公共财物情况的;

3.不遵守村规民约,随意倾倒垃圾的;

4.一年内有大操大办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组建一支巾帼志愿者队伍,采取微信、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推荐(20xx年9月):评选家庭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向村委提交。

3、考核公示(20xx年9月):由村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民小组申报的“五好文明家庭”户进行严格考核,评选出“热心公益好家庭”、“勤劳致富好家庭”、“尊老爱幼好家庭”、“移风易俗好家庭”、“卫生文明好家庭”各4户,采取多项措施公示宣传。

4、表彰挂牌(20xx年10月)对评选出得“五好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

四、考核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闫东锁、乔俊平、任全旺、刘宝珠(驻村工作队队长)

成员:任红龙、曹银翠、田斌斌、任建珍、乔金虎、张玉虎、任锁平、各村村民代表。

文明家庭评比方案二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努力建设区域中心城市高品质核心区,根据区文明办号文件要求,在全乡继续开展“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内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着力提升我乡乡风文明,为建设公路沿线经济产业带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乡“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乡“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以家庭的文明、和谐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着力培养“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奋进思变、淳朴向善、理性包容”的优良民风。

四、评选标准

遵守法规守法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行为。

团结邻里和睦星:邻里和谐,友爱互助,崇尚“远亲不如近邻”,每年拜访邻居不少2次。

讲究公德文明星:爱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言行文明,待人和气,以做文明、有礼人为荣。

实干兴家勤劳星:不好逸恶劳,不畏惧艰辛,勇于奋斗,自立自强,凭勤劳实干立足社会。

践行传统美德星:热爱祖国、热爱,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夫妻恩爱、晚辈孝顺,家庭成员对家庭、社会、他人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以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按照家庭认星、小组评星、村(社区)委员会定性、乡党委审核程序进行,评选时间及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11月5日-11月15日,10天)。由乡党委组织村(社区)召开动员会,印发评选标准,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引导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评选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家庭认星(11月15日-11月20日,5天)。以家庭为基础,以每个家庭对照“五星级文明家庭”标准自我评定,申报星级数并提出理由。

(三)小组评星(11月20日-12月1日,10天)。各村(社区)组织村(居)民小组群众、村(社区)书记、主任根据申报家庭的实际情况,结合评选标准采取投票或评议等方式开展评星活动。

(四)村(社区)委员会定星(12月1日-12月5日,5天)。村(社区)委员会根据小组及单位评选的星级数,结合申报家庭情况确定星级数,并张榜公布定星结果。

(五)乡党委审核(12月5日-12月15日,10天)。乡党委对各村(社区)上报的评星情况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星级数审核结果。

文明家庭评比方案三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文明家庭评比方案四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建设美好家园,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结合创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助力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所有行政村开展“文明家庭户”创建,行政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家家参评,户户挂牌。

三、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文明家庭户”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和谐友善、文明风尚、干净整洁、美丽宜居。

“文明家庭户”评选标准:

(一)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二)和谐友善。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三)文明风尚。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四)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摆放整齐,禽畜家畜集中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达到“五净一规范”要求,做到“门前三包”,自觉接受卫生管理,履行村规民约。

(五)美丽宜居。房前屋后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美化,无杂草、垃圾、污物;庭院布置协调美、居室整洁靓化美、庭院清洁卫生美、庭院绿化格局美、注重文化内涵美,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镇村面貌的改造提升,疑心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四、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的家庭户。

五、评选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

1、镇成立“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包括评选组和督导组),并且督导各村成立村级“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

2、通过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做到评选内容、标准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倡议书,村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形成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家庭”评选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选工作。

(二)评选实施阶段

1、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荐“文明家庭户”,填好申报表交镇“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由镇组织人员以现场查看和走访的形式逐户验收,通过严格审核后确定“文明家庭示范户”。

2、对于评选出的示范户发放“文明家庭”牌并在全镇张榜公布。爱说啦

(三)长效机制

“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督导组,每季度不定期对评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抽查,抽查一次不合格的,责令一周内整改到位,若出现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或累计三次抽查不合格的情况则撤销其“文明家庭”称号。

文明家庭评比方案五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妇联部署要求,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不断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加强对农村妇女和家庭的教育和引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镇“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目的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积极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提高文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文明程度。

二、评选任务

分别以村(社区)、镇两级组织“文明家庭”先进典型的评选。

(一)村级“文明家庭”。比例应占全村户数的20%以上,可以通过自荐或他荐,经村(居)支两委审核评选。每月月底前在村公示栏、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布,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