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市的清真食品,清真餐饮服务业、机关、企业、学校等内设清真食堂、清真食品加工小作坊和清真食品摊贩、清真牛羊肉店为重点,集中开展清真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清真食品经营户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要求,加强市场巡查力度,严查无证照从事清真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企业、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及非法转让、出租买卖《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无证擅打“清真”标识的行为。
(二)严把质量关,确保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规范有序。检查清真生产加工的产品原辅料的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清真食品生产者和清真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三合一”台帐等自律制度,并要求其进货时必须索取相关单位的《清真食品准营证》复印件,对来源不清,清真食品准入证明不实的,坚决予以查处,确保清真食品真正“清真”。
(三)加大流通环节清真食品整治力度。一是按照清真食品行业经营要求,对食品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建立了清真食品经营户监管台帐,按照信用等级进行监管;二是按照要求对清真食品和非清真食品进行了分类摆放,并全部设立了清真食品专区专柜,对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三是检查清真食品的采购、保管、运输、销售过程中,是否符合《条例》规定,督促清真食品经营户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三合一”台帐等自律制度,进货时必须索取相关单位的《清真食品准营证》复印件,确保所购食品或原料有清真标识,来源清楚,追溯有据,对销售假冒、伪劣清真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沟通配合。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联合检查,通过联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五)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执法人员边检查边向经营户宣传讲解《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常识、食品安全常识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把整治工作和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取得的成效
此次整治,我部(委)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0台次,检查经营户210余户次、清真餐饮业208户次、加工业5户次,中小学校餐厅2个,对10户无《清真食品准营证》擅打“清真”标识经营者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3户无照经营者《违章违法警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份。通过整治,使清真餐饮服务单位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卫生条件明显改善,自律意识和诚信守法经营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四、存在的问题
(一)擅自使用“清真”字样。一是有些少数民族群众拒不认领清真标志牌。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一些穆斯林老板认为自己就是穆斯林没有必要办什么清真标示,自己原本就是标示。二是不具备《条例》规定要件的,擅自打“清真”招牌等情况。三是一些新开的清真餐饮网点,没有及时依法申请和办理“清真”标示牌,私自悬挂“清真”标示。
(二)“清真”标示流通现象。一是检查中发现,“清真”标示牌借用现象;二是“清真”标示牌“继承”现象,更换店主的后标示牌仍延续使用;三是从外地挪用现象,在别的地方取得自治区统一发放的“清真”标示后,在奎屯仍继续使用。
(三)人员流动性较大。清真餐馆网点多,经营法人、采购员、服务员等人员流动性太大,造成了人员与餐饮网点关系不明确、管理不规范、岗位不清楚等问题。
(四)穆斯林从业人员数量有限。多数清真餐馆老板反映招收穆斯林大师傅和服务人员相当困难,一些清真饭店有的未配穆斯林厨师,穆斯林职工比例不达标,采购、加工等关键岗位没有穆斯林参与把关。
(五)管理不规范。一是多数餐馆的进货台账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做到进货即登记,随后补填现象较多。二是个别法人对清真饭馆管理欠缺,未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的主要操作岗位为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要求配备。
五、整改措施
一是对每个已办理了“清真”标志牌的的餐饮点负责人提出了要求,只要是法人更换的餐饮点,必须及时通知变更情况以便备案。只有依法申请和办理了“清真”标志牌之后才能在招牌上标著“清真”字样。二是对新开张的餐饮点和连锁店进行了登记,并明确指出:只要是办理了营业执照的餐饮点都必须依法办理“清真”标志牌,不能出现两个餐饮点使用一个“清真”标志牌的`现象。三是对每个已办理“清真”标志牌的餐饮点明确了标志牌的悬挂位置和要求,必须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悬挂在显著位置。四是在联合检查中发现营业执照已超过使用期限、卫生不合格等有问题的餐饮点,由卫生监督所和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指出整改要求和时限。五是由社区监督人员指出了在清真餐饮点招牌上有错误的汉语或维语等具体语言文字,要求餐饮点负责人按照正确的文字进行标著或书写。
社区清真食品检查总结八
为认真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清真食品的管理,尊重食用清真食品民族的饮食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经济利益,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的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时间从20XX年12月20日开始到20XX年12月22日结束,共两天时间。共检查了辖区内的8家清真食品营业网点。总体检查结果较好,没有发现重大的清真食品违法案件和食品安全隐患。检查人员都能做到依法检查,依法执行。每个营业网点的负责人都能对联合检查工作给予积极主动的配合。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联合检查,也发现了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客观上因为餐饮点经营法人、服务员等人员流动量太大,造成了人员与餐饮点关系不明确、管理不规范、清真餐饮点与非清真餐饮点分不清楚等问题。
二是一些已办理“清真”标志牌的餐饮网点、加工网点对“清真”标志牌的悬挂和摆放不规范。有的放在加工操作间、有的挂在后堂、有的甚至没有悬挂而放在其它角落中,都没有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将“清真”标志牌悬挂在显著位置。
三是个别清真餐饮点的卫生较差。
三、整改做法:
一是对每个已办理了“清真”标志牌的的餐饮点负责人提出了要求,只要是法人更换的餐饮点,必须及时通知管委会民宗科将变更情况备案。只有依法申请和办理了“清真”标志牌之后才能在招牌上标著“清真”字样。
二是对新开张的餐饮点和连锁店进行了登记,并明确指出:只要是办理了营业执照的餐饮点都必须依法办理“清真”标志牌,不能出现两个餐饮点使用一个“清真”标志牌的现象。
三是对每个已办理“清真”标志牌的餐饮点明确了标志牌的悬挂位置和要求,必须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悬挂在显著位置。
四是在联合检查中发现营业执照已超过使用期限、卫生不合格等有问题的餐饮点,由卫生监督所和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指出整改要求和时限。
五是由社区监督人员指出了在清真餐饮点招牌上有错误的汉语或维语等具体语言文字。要求餐饮点负责人按照正确的文字进行标著或书写。
社区清真食品检查总结九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__年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学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学校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学区中心学校__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宣传周活动。明确了具体实施人员,为开展好此次宣传周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围绕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活动主题的要求,学校制订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了相关任务和要求,并对照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课、知识讲座等活动,以悬挂横幅、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师生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氛围。
三、突出重点,规范工作
今年的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我校组织了一系列的活动,目的就是提升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尚德守法”的自觉性。
(一)全校发动,为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在实处。我们采取周一国旗下讲话的时机,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真重要”的全校动员。让大家知道,“尚德守法”的重要性,从我做起,从每个人身边的人做起。
(二)举办了一次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讲座,设立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月主题标语,广泛地向全体师生宣传和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了自我防范意识。
(三)全面铺开,学校食品工作不能只抓点,不抓面。工作做到既抓点也抓面。班级的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分年级进行的食品安全影片观看。无不显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铺开和教育活动的深入。
(四)全面整治,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别是学校周边摊点、小贩。针对市场出现的阶段性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学校食品安全场秩序,使我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总之,此次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食品安全知识在全校师生中得到了广泛的普及,效果是显著的。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长期性,今后,我校将一如既往地狠抓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严店学区中心学校不发生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