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易受雷电、台风、暴雨、等受自然灾害影响发生次灾害的单位和场所;
(六)道路交通、供气、供电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等;
(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场所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3月23日―3月底,各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人员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在短期内能完成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难以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加强监控,及时登记,认真填写《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
(二)督促检查阶段。4月10日前,社区委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居委会自查情况,组织人员对各居委会重大事故自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自查、督查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立项、登记、分类、分级管理,对确认为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验收阶段。对排查确认为重大安全隐患的,所在居委会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在11月上旬整改完毕,并做好迎接11月底前市、区两级政府部门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居委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严格考核,长效管理。各居委会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工作内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常态化管理,常抓不懈。社区委将定期通报各居委会工作开展情况,并将隐患治理工作纳入专项工作考核。
(三)加强联系,确保畅通。各居委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于3月25日前报区社区委建设管理科;4月1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重大事故隐患随时报送。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方案五
为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各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把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即日起,街道、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带队深入一线排查隐患。各级领导干部要立即行动、靠前指挥,带队开展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然灾害方面,重点排查防旱抗旱、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极端气象灾害方面的隐患,加强监测预报,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全面排查侵占河道房屋等安全隐患,完善人员撤避预案,落实落细山洪灾害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设施工、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等方面的隐患,按照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二、强化检查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机制
要把隐患排查工作抓实抓细抓严抓到位,切实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要求。
一是抓好日常工作检查。街道领导干部每周应当结合分管工作及联系社区情况调度1次安全生产工作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到社区至少开展1次隐患排查。(附件1)
二是抓好重点时段检查。在春节、元旦、清明、五一、十一、党的重要会议等重要时间节点,街道领导干部应当带队开展隐患排查。
三是抓好自然灾害检查。在雨雪冰冻、汛期、高温、台风等自然灾害来临时,街道领导干部应当带队开展隐患排查。
四是抓好事故防范检查。国内外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或省内发生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事件)后,街道领导干部应当针对事故(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带队开展隐患排查,防范类似事故(事件)在本地发生。
三、坚持跟踪问效,完善隐患排查闭环运行机制
一要全面排查隐患。各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隐患排查要做到“六有”,即: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重点解决“想不到”的问题,深刻汲取国内外重大安全(事故)事件教训,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不遗留空白。重点解决“没人管”的问题,全面排查各行业、各领域风险隐患,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坚决防止表面化、一般化。(附件2)
二要完善隐患清单。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附件3)。
三要坚决一抓到底。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予以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各社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增强“时时放不下心”的责任感,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这条主线,锚定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这个目标,全力维护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