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大代表调研报告一
一、20xx年总体工作情况
(一)成立专班,制定方案
我区根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工作要求,20xx年制定了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一季度一检查,并且联合纪工委、财政局等单位成立了工作专班。
(二)组织召开培训会
20xx年6月6日,我区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邀请了XXX专家对“三资”管理工作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讲解。此次培训,涉农镇(办)、村(社区)等“三资”工作人员全部参与,培训人次达90人次,培训面积较广,业务讲解深入,进一步提升了我区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督办检查
根据XXX《关于开展全区村集体“三资”监管及财务检查工作通知》要求,我区农村财务检查工作实行“一季一巡查、半年一评议、全年一公示”制度。XXXX结合《高新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我区组织专班对涉农镇办20xx年元月至20xx年12月农村财务进行了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统计来看,在财务报销和做账过程中仍存在大量的不规范问题,XXX已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各“三资”代理中心,要求各涉农镇办、村(社区)迅速整改。
二、“三资”管理主要做法
(一)成立机构,落实人员。XXXX成立了以党(工)委、政府(办事)、纪检、财政、经管等人员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管及日常工作的管理;依托镇经管站设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的使用、购置、处置等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在各村设一名报帐员,村(社区)均设民主理财小组,成员2-3人,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
(二)完善制度,有章可循。在实行村社会计帐务代理制过程中,不断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收支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等,做到制度健全、有章可循,坚持用制度规范村社财务的管理,保证村社集体资金开支有序,使用得当,确保村财民理村用乡监管。
(三)提高业务,规范操作。每年不定期的组织会计和村社报帐员进行财会业务培训,由X财政局、XXXXX、镇财政所等进行培训指导,包括财会业务、惠农强农政策业务、灾后重建业务等培训指导,提高会计和报帐员的业务知识和水平,进行规范化操作。
(四)民主理财,公开监督。每村成立理财小组,参与并监督村社的一切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均交入各村在乡农村信用社开立的村集体帐户中,所有支出理财小组都要进行监督,大额开支需镇上审核。
(五)正确使用,管好资产。对村社集体资产进行清理登记,并进行动态登记管理(包括房屋建筑、办公设施设备、文化体育器材、道路桥梁、电灌站等水利设施和其它固定资产)。明确资产管理人,动态登记人。维修、租借、使用做好记录。承包、处置、变买、销毁均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及时登记。
(六)合理经营,盘活资源。对土地、林地、河滩等集体资源进行合理合法、公开公平流转、承包,盘活资源,增加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农民就地打工挣钱增加收入。
三、“三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三资”管理难度较大。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农村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
(二)资产价值评估体系不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价值难以建立科学评估体系,价值无法准确体现,在评估核算和承包经营时,不好按照公开市场交易原则准确确定价格。
(三)农村“三资”管理队伍不强。由于村社集体财力有限,经费不足,专职业务人员少,技能水平不高,且培训又少,对部分资产和资源的管理无法到位。
(四)村社干部思想需进一步解放。由于一些村社干部思想不解放,发展意识不强,影响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
四、今后加强“三资”管理的措施意见
(一)科学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一是严格执行“村财民理镇监管”制度。加大财务监管,执行村社会计代理服务制,确保财务审批、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等制度落实到位,对集体“三资”分类管理,按照会计核算主体独立设账。二是落实民主决策制度。涉及集体资产的重大事项,要履行民主程序,由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通过做出决定。三是完善评估制度。集体资产产权发生转移变更时,必须经过XXXX和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照程序科学评估,按照市场原则合理确定价格。四是实行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依托20xx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事求是地界定所有权,在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管下,确保村集体资产不流失,并对资产进行盘活利用。
(二)抓好“三资”清理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利用村干部离任审计结果,对本届任职时所经办的财务进行认真清理,按照“三清三查”的要求做好村干部离任财务审计工作。即: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明确;清理发包款、租凭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在此基础上,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委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村委会档案管理。
(三)抓好收支管理。一是严格票据管理,定期将已使和末使用的票据进行清查,对开出的票据做到票款同行,及时入账用票据管收入。二是严格奖惩制度,对已实现的收入拒不缴入专户的,要及时查明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报销单、证明单、收条等,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票据付款。对每张支出单据,都应对其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单据坚决予以退回,做到“五不核销”,即:原始凭证要素不全不核销,不是正规发票不核销,单据没有经办人签名和注明用途的不核销,单据末经相关人员审核的不核销,违返有关财务制度的`不核销。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少数村组报账员素质偏低的实际,一方面应加强对他们的辅导,在报账时及时对单据及流程方面的错误进行认真细致的指正,并告诉其改正方法。另一方面,应当鼓励报账员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有条件的鼓励其进行继续再教育提高学历。此外,应适时的组织相关的培训,及时为报账员充电,适当考虑增加报账员的补贴,让其工作无后顾之忧,更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
(五)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横向加强与财政、纪检等部门的沟通,纵向积极与上级汇报,争取在报销制度和人员上给予一定帮助,创造一个和谐的外部环境,树立部门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良好形象,强化问题意识和创新思维,着力把问题转变为思路,把思路转化为典型,把典型上升为模式,把模式普及成常式。
(六)继续落实村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征求民意制度。各村组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和公益事业项目的规划建设,涉及农民的其它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和征求民意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事先征求、吸收合理意见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
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清晰了解村级资金、资产与资源的各项明细,合理的规范各项支出与收入,完善资金管理,避免资源的盲目开发、流失与浪费,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增强村民参与村务程度,将民主管理落到实处,保证集体利益,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的产生,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系农村建设的步伐。
农村人大代表调研报告二
20xx年10月10日
丁堰镇农经中心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镇十分重视,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会计电算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20xx年5月份根据市统一要求在全镇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为了更好地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我镇建立了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村书记、会计、农经中心记账员为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立后专门召开了村定职干部大会,由镇长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动员,农经中心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业务辅导。二是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牵头,农经中心记账员分工到村对全镇10个村的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查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建立了详实的“三资”台账并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实施了公示。
二、集中培训,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
自从合并乡镇以来,我镇就实施了“村账镇代理”制度,从农经中心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织实施会计业务培训,实现了从手工记账到会计电算化的转变,再从会计电算化到网络记账的飞跃,农经中心记账员通过网络登录该系统,对辖区内各村财务进行电算化处理、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
三、落实制度,规范运作
一是建章立制。根据农经服务中心的工作程序,我们制定了《农经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代理记账员操作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一事一议项目化管理制度》、《村级票据管理制度》等,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
二是规范收支行为。各村在发生经济业务时统一使用省监制的村级组织内部结算凭证,所有的.资产租赁、资源发包、土地补偿费等收入都能及时足额解交农经中心村级专户。村级所有支出均须村主任审核,书记审批,经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监委同意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和“如皋市村级监督委员会监督专用章”后方可入账,其中小额支出由村会计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村会计到农经中心报帐。大额支出经各村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非现金的方式结算。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1)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在一事一议资金使用上我们严按照一事一议项目化管理管理的要求,凡使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建设事项,均实行项目化管理,使用数额在5000元以下的建设事项,列入小型项目和用工管理,在使用上采取“立项、申报、审批、验收、拨款、建立台账”的程序,拨款时统一使用“一折通”打卡的方式结算到位。(2)村级财政转移支资金管理。农经中心专门设立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核算专页,对市有关部门直接拨入的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入账,对不直接拨入的村干部报酬等,在收到相关票据后及时记账,确保村级资金核算内容的及时、准确、完整。
四是资产、资源动态监管。农经中心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实施动态监管。村级所有的资产在“三资”管理平台中都建立卡片,并留有电子照片备案。村级在处置资产、资源时均由镇纪委牵头,实施公开竞价、招投标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台账变更,确保账实一致。
四是定期公开“三资”使用情况。农经中心根据每季度记账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村“三资”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
五是严格经济合同管理。村级的各种承包必须全部签订书面合同,同时上报农经中心备案。
六是严格村级档案管理。农经中心建立了50个平米的档案室,采用档案密集架,集中保管村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实施专人管理,档案的调阅均按制度执行。
七是严格审计监督。每年由镇纪委牵头制定审计计划,每年保证对三分之一的村实施审计,今年年初已对全镇十个村三年的经济情况实施了审计,审计结果已召开村定职干部会进行了公布,同时根据审计情况重新出台了《丁堰镇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人大代表调研报告三
按照局党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期,与相关同志一起,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情况对部分市、镇、村进行了调查研究。目的是找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问题的途径和措施,引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步入依法、规范、科学发展的轨道。
一、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
我市辖区共计62个镇、2653个村庄,农村总户数652401户、总人口1621573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总面积为549297亩,其中:居民点用地308433亩、村内道路用地149293亩、村办企业用地75084亩、公益性事业用地16487亩,人均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25平方米。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据20xx年全市农村集体建设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数据显示,20xx年全市农村集体建设违法用地面积为8213亩,违法违规现象未能得到有效遏制。主要表现在:有的村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尤其是耕地或基本农田建设工业厂房,对外出租、出售;有的村以以租代征的方式,将土地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非法建设工业厂房;有的则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擅自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建设永久性建筑,进行畜禽养殖。仅调查的一个镇,20xx年被立案查处的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及以租代征的土地违法案件达18宗,违法总面积231亩,大量耕地遭到破坏,部分厂房闲置,既严重违背了土地管理轨道法规,又造成大量资源的闲置浪费。
2.农村住宅违法建设现象较为严重
近年来,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增长乏力,再加上国家取消了三提五统等税费,一些空壳村和自然环境较好的村把农村住宅建设当作集体收入的唯一来源,纷纷违法建设住宅对外出售和寻租,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部分村集体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住宅,对外出售;二是部分村以集体土地为条件与他人联合开发,建设住宅对外出售;三是部分村集体将土地出租给他人,用于住宅建设;四是部分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住宅。仅调查的一个镇,20xx年被立案查处建设农村住宅的违法案件达436起,用地总面积109亩,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干扰了我市农村住宅的建设秩序。
3.农村居民住宅非法交易时有发生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和农村住房价格差异的不断提升,在乡镇中心区域,尤其是城乡结合部,部分城镇居民以及农村村民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非法交易农村住宅的现象时有发生,随着旧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一些违法交易现象逐渐表露。据调查的15个村中,8个村非法买卖农民住宅达250宗。经统计,仅我市辖区的一个市,自20xx年以来因非法交易农村住宅引发的信访案件占总数的25%,诉讼案件占土地行政诉讼案件的30%。农村住宅的非法交易,不仅严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扰乱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引发大量的土地信访案件和民事诉讼,使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了农村土地权属混乱和产权纠纷,并给旧村改造及新农村建设带来新的矛盾。
4.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率低,闲置浪费现象较为严重
一是人均集体建设用地面积较大,利用率低。国家规定农村人均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为150平方米,我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农村人均建设用地规模由规划基期的180平方米降为规划末期的150平方米,而我市在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3年以来,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降低,反而增加到225平方米,远高于国家规定标准;二是农村住宅空置率高,一户多宅较多。部分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建房后,因考学、参军、工作、在外购房居住等原因,将户口迁出本村,造成大量住宅闲置;部分村民因结婚分户等原因已在村内单独申请建房居住,后又继承其父母或亲戚生前所居住的房屋,导致一户多宅和房屋闲置。此次调查的15个村共有3533户、8923人,宅基地总数4866宗,其中一户多宅313户、闲置住宅757宗,分别占宅基地总数的6.4%和15.5%。农村住宅闲置及一户多宅等问题,造成了农村土地的粗放利用和浪费。
三、对策及建议
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各阶层的国策意识
一是搞好轨道法规宣传,增强轨道意识。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国土资源轨道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用地的自觉性。二是搞好国情、国策的宣传,增强危机意识。我国地少人多,土地资源严重匮乏,全国耕地总面积为18.27亿亩,距离18亿亩的警戒线只差2700万亩,18亿亩耕地底线一旦失守,势必影响我国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在深化普法教育的同时,不断加强国情、国策教育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危机意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搞好科学发展观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将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延伸到基层、到农村、到群众,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的理念扩展、落实到农村基层,切实增强社会各阶层的责任意识,把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农村人大代表调研报告四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起民主、公开、透明、科学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机制,全镇分五个阶段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本阶段的任务是:召开联村干部、财政所驻村干部、各村书记、财经委员参加的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村民自治组织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发动,组建工作专班,同时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上级文件、法规,把政策、方法和要求交给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三资”管理的积极性,为“三资”规范化管理和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清查建档阶段。本阶段的任务是:本着维护稳定、切合实际的原则,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登记造册,做到帐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清理结果经村民代表会议审核通过后全面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此基础上根据村民代表会议审定的实有“三资”,调整完善相关账务,分类建立各类台帐,同时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三是建章立制阶段。工作总结本阶段的任务是:按照贴近实际、实用性强、便于操作的原则,建立完善村级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岗位责任、财务公开、资产清查、资产台账、资产评估、资产承包租赁出让、资产经营、资源登记、公开协商和招投标、资源承包租赁、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管理等各项制度,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流程和操作程序,逐步建立起民主决策、依法管理、规范运作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新机制。
四是规范管理阶段。本阶段的任务是:全面清查登记后的集体“三资”纳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监管。在使用、开发、租赁、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或集体“三资”产权发生变动时,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并履行相关手续,实行动态管理,全程监督,重点审核财务收支、审查公开内容、参与资产资源处置和招投标、监督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和工程建设等。五是检查验收阶段。
本阶段的`任务是:按照镇检查验收方案的要求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接受镇检查验收。
农村人大代表调研报告五
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方面,我站结合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际,注重在健全组织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三资”管理工作运作日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建立完善“三资“委托代理制度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机制
首先,我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由各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奠定法律保障
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则。我们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向镇提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摸清“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
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积极利用滕州市农廉监管在线的三资监管平台,通过网络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集中录入、统一管理、统一上报、统一支出,即时记录、随时汇总,实现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也满足了监督监管部门的后台查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
(四)健全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
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五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村核算”的理念,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程序,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项目竞标和严格村委会公章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在强化监管方面,我们坚持三项原则,严把三道关口,即坚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的所有权、支配权、监督权、收益权、决策权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原则;村委会与会计代理中心依法委托的原则。把好三道关,即:一是收入入账关。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镇村2
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账户。集体收入的收取,统一使用市经管局监制的专用票据。二是开支审批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经经办人签字、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盖章、镇经管站审验盖章。两字三章齐全后,方可办理支龋三是公开公示关。每月28日为村民主理财日,每月8日张榜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注重阳光运作,规范招标管理
重点对村级经济合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健全了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使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加强监督。强化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审批。三是促进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严密程序,完善提交方案、初步审核、发布公告、投标、开标、公示中标结果、签订承包或承建合同、归档管理八个环节,保证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公开透明,节约了建设资金,保证了工程质量,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规范村委会公章监管,分别编制村级一般事务和合同协议类公章使用签批表,制定了严格的使用办法。
(七)突出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突出了民主监督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
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预防和制止了账外账、坐收坐支、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二是突出了会计监督的服务职能,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了及时纠正和查处;三是突出了“三资”管理工作检查。一方面由镇纪委牵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理顺了资产往来关系,澄清了集体家底,变单纯的农村“三资”不流失向农村“三资”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延伸,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对村干部进行“三资”管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处理“三资”问题的能力。
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成效
(一)提升了农村“三资”监管能力
对于农村“三资”管理,从机制上建立了一套规范农村“三资”运作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充分做到了“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一方面加强了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帮助和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另一方面规范了涉及农村“三资”管理有关会议决定、招投(议)标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设立了资产、资源动态式管理台账,提升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
(二)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村集体家底,强化对村集体资产
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根除了随意处置行为。通过构筑监督网络,铲除了滋生村干部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
(三)推动了村经济发展
通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既消除了群众思想疑虑,又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既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既强化了村干部创新发展意识,又畅通了干群关系“连心桥”,为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注入了不竭动力。
(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爱说啦
通过“三资”管理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了村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加速了村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及时化解了农村矛盾,巩固了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存在问题
1、个别村“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统一。尤其是土地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登记台账,存在底子不清的现象。
2、合同签定不规范。主要是书面合同签订时间过长,有的达20至50年,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3、少数村会计人员素质低,无证上岗。
四、对策及建议
1、进一步统一各村各部门对管理好农村“三资”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村委会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监督的同时,克服极少数村干部不够重“三资”管理的麻痹思想。
2、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村两委负责人必须首先懂政策、悉管理,通过参加农经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