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方案(6篇)

2023年1月16日00:09:00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方案(6篇)已关闭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我县境内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较好地完成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任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方案一

为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我县境内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较好地完成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任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维护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态势。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付诸实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我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四、整治内容

根据我县特种设备的运行现状,今年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锅炉专项整治。重点检查1t/h以下锅炉的出厂合格证和年度安全检验情况以及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坚决打击非法安装、无使用证、未办理使用注册手续的锅炉、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无出厂合格证的锅炉、超期未检的锅炉,或发现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限期整改。

2、公共场所游乐设施专项整治。整治内容包括游乐设施是否定期检验、游乐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游乐设施是否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确保游乐设施定检率达到100%,确保游乐设施安全使用。

3、叉车专项整治。重点落实叉车是否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叉车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叉车安全隐患,确保叉车安全运行。

五、整治时间

1、宣传动员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在XX月XX日前将具体的整治方案下发各镇、各企业,动员各相关部门行动起来,做好专项整治前期准备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负责整治工作的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清理,制定排查计划,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于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3、总结验收阶段(XX月XX日-12月XX日)

县市监局将在此期间对整体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六、整治要求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使用无资质厂家生产的特种设备,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验等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县市监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未建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查处。

3、各镇、各主管部门要建立所辖或所属单位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基础台帐,摸清底数,要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发现新上特种设备后,要督促使用单位到县市监局办理注册登记,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方案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组织交流座谈,开展事故警示、案例分析及应急演练,特种设备“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开展督察检查、隐患排查等活动,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特种设备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监管,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社会积极参与”的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格局。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

1、开展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继续对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宣传,通过群发“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公益手机短信,发放或悬挂“质量月”相关宣传资料、标语横幅等,向群众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关注。

2、加大新闻媒体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及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及相关媒介开设专版、专栏,以专题宣传、集中展示等灵活形式,努力营造全省特种设备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3、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座谈会。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讨论、实地观摩等形式,总结交流各地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查找不足,促进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合作和交流,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积极开展特种设备“三进”活动

1、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一是以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考核细则》和《自查评价表》为基础,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从源头上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二是要充分发挥重点骨干企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动员企业建立各级安全工作组织,引进实施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三是要指导企业组织开展电梯等特种设备故障应急救援演练,有效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就是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特种设备监管网站,重点对电梯、气瓶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特种设备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充分调动协管员、安全员的积极性,形成监管合力。

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要将电梯、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与孩子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特种设备列为重点,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联合相关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通过免费发放小册子、挂图、播放宣传片,组织交流座谈、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学生宣传特种设备基本知识及相关安全知识。

(三)开展特种设备督察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安委会要求,各市、州(矿区)局在做好日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基础上,迅速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察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省“国庆”前后特种设备安全。

针对事故多发易发区域和季节特点,要重点对石化企业,特别是中小石化企业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公园、景区、游乐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锅炉、电梯;气瓶充装单位,特别是车用气瓶加气站等重点场所以及冶金起重机等特种设备加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责令使用单位立即整改,要保证整改不走过场、不留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严格责任落实。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筹划。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科学组织,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并抓好落实,确保“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活动顺利开展。

(二)细化目标、责任到人。省局特设局结合省局“质量月”现场活动,组织在兰的部分电梯安装维修单位、游乐设施管理单位、索道运营单位、燃气公司及相关特种设备检验单位举办统一宣传活动。各市、州局要在辖区内择机组织知识竞赛、交流座谈等活动,并指导辖区内每个县(区)局至少开展“三进”中的一项内容。

(三)营造声势、突出重点。各市、州局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增强活动的影响力,积极推进此项活动深入开展。

(四)深入落实、及时总结。各市、州局领导要深入活动现场,及时对“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帮助,保证活动目标落实到位,确保活动效果。

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方案三

一、检查时间

6月14日至9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重点检查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及大型游乐设施较多的化工、冶金企业、气瓶充装站、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点等。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检验情况及检验隐患后处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到位情况,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基础和培训教育情况,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准备情况等。

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无证操作、违章作业等行为。

四、时间安排

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市检验机构结合设备检验督促整改、监察部门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动员部署(6月14日前)。制定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上级部署的检查工作重点,结合我县特种设备使用情况逐项检查督促。

(二)企业自查(6月15日-6月31日)。督促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三)全面检查(7月1日-9月30日)。会同市特检中心对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结合电梯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务必对全县所有在用电梯进行全覆盖式安全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要结合电梯安全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消除事故隐患为重点,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和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实施标准化管理和分类分级监管,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通过本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治理机制,建立完整统一的隐患台帐,实施隐患发现、登记、治理、销号管理。要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中突出性、普遍性问题,有效预防和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须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局特设科。并按要求及时向市质监局、县安委会上报安全大检查情况总结,重要事项须一事一报。

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方案四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相关负责同志要亲自参与、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各特种设备相关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安全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检查落实,确保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今冬明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特种设备“百日安全”活动,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重点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公园、游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要精心组织,深入基层、现场、车间一线,有针对性地开展元旦、春节重要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在用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有效落实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绝不允许带病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进行企业内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考核措施,提高企业员工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增强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强化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基础上,还需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和疏导,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严禁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以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三、加强安全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各县(区)局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电梯、自动扶梯、大型游乐设施和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宣传,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和防范意识,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各部门要提前安排好节日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急准备。对节日期间出现的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

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方案五

一、督查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前后我市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全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

二、督查工作形式:

此次督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特发[20xx]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自治。并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报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

三、督查工作内容与重点

督查的主要内容:各镇政府各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情况,隐患企业的隐患台帐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化工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含充装)单位,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单位,小型锅炉,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所有重点监控设备。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百日督查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推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深入一线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质监专职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以及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管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基本完成5%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依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谨、规范地查处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做到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个个可跟踪。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治理,不留隐患。各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重点解决影响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政府关心、群众关注、易造成群死群伤、屡禁不止、屡打不死的特种设备安全“顽疾”。

(三)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治理与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安全责任告知,扩大“标杆企业”试点,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把隐患治理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编制和开展演练。要把隐患治理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重点单位和场所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把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关。

(四)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特种设备使用者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方案六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近期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入手,切实做好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全街道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二、整治重点

即日起至8月30日,重点在下列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整治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是氨、氯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生产使用单位)。

(二)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

(三)简易升降机及载货电梯使用单位。

(四)土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土制起重设备及无牌无证特种设备)。

(五)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沿海码头、港口、除“两工地”以外的工程建设领域)。

(六)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七)电梯使用单位。(特别公共领域电梯使用单位)。

(八)已检验合格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爱说啦

(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实施

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阶段(6月10日前)

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发动辖区内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周密部署,迅速启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去年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方案,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奠定扎实基础。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方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重点抽查和督导落实阶段(7月11日至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