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自查自纠报告(9篇)

2023年1月22日00:53:08财政局自查自纠报告(9篇)已关闭评论 0
摘要

  根据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市上下达的20xx年工作预决算目标任务,经认真组织实施,现将完成情况自查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

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

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财政局自查自纠报告四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局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4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xx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选编3篇各类报告。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财政局自查自纠报告五

为努力提升我局法治财政建设水平,按照《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两依”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两依”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制队伍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法制队伍

我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持有执法证的干部职工有19名。

(二)制度建设情况

自去年启动州财政系统“三化”建设以来,我局积极响应,在制度方面废止、修订、新定43余条,并结合今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制定了《县财政局制度建设计划》,进行再清理、再修改。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为更好的管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我局制定了《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

我局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备方面遵从《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

在行政处罚文书档案规范方面,我局于去年专门设置了了档案室,并邀请县档案局到我局就档案工作进行了指导,对不规范的情况也已进行整改。

三、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我局制定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职工有依法行政的意识,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运用不到位,导致有心无力,依旧按照老方法、原有经验来处理。二是依法理财做得不到位,固有观念一时难以转变,认为依法理财麻烦、浪费时间,尽管知道这样存在极高的风险点,但偶尔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三是除我局干部职工外,服务对象的法制意识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往往存在不懂法而凭借主观臆断来办事情的现象,办不成就认为财政慢作为、不作为。四是监督制约机制欠缺,行政权力运行的环境也需进一步营造。

四、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情况

我局狠抓培训教育,高度重视法治思维培养,在单位内部创建“财政大讲堂”以提升业务素养,邀请结对帮促县财政局专业人员到进行授课。今年以来,我局以正风肃纪活动的开展为契机,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组成专门工作组,就“三公经费”、“乱发钱物”等进行了专项监察。

做好“两依”工作是做好财政工作的保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整合力量,切实把“两依”工作理顺并落到实处,让“两依”工作真正为财政工作服务。

财政局两依自查报告责任编辑:杨雪

财政局自查自纠报告六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XXXX财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x万元,

2、20xx年11月13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

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x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其中:x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x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x万元,土建工程支出x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项目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财政局自查自纠报告七

根据《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20xx]1726号)精神,我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开展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现将我局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自查组织落实

为认真扎实地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乡按照自查要求,积极向乡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提出了自查的工作安排,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以乡长吴忠文同志为组长,分管纪检、监察的党委副书记陈群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并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这项工作,以切实整顿会计秩序,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积极开展自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突出重点

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领导组加大宣传,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的财政资金自查工作会议,突出检查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财政专户的清理,做到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三、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我乡严格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认真检查,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效果明显。

(一)财政资金严格按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办理业务,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坚持日常帐务日清月结,做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全面核对,使之整体运作安全,做到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化。坚持每月的会计、出纳交接单制度。坚持每月资金余额月结表报领导制度。

(二)乡财政取消了所有政府各部门的存款帐户,实行财政统一收付管理,做到财政收支规范化。乡财政设立了三个帐户,一个基本帐户、一个家电补贴帐户、一个“一事一议”帐户,坚持每月与信用社对帐签字制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财政所人员较少,工作繁杂,在印件管理上难以确切分开;二是票据管理上未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我们将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形成按财务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从而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内部管理,形成了内部监督制约、依法操作、依法理财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更加安全,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财政局自查自纠报告八

财政资金监管自评工作,是提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及时发现并纠正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效之举。为搞好自评工作,我所根据县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对全乡20xx年在我乡实施的财政性项目资金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加大力度,强化领导

为了认真扎实地开展好这项工作,接通知后,财政所及时向乡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并取得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财政所进行了专题会议部署,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这项工作。

二、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全面彻底开展自评。

一是组织领导方面:我所把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列入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作为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一项重要内容,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是制度建设和内务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三是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主要领导具体负责财政收支的审核日常管理领导工作,业务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明确分工。

四是资金收付管理方面: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完全是按照规定提供票据会同相关附件,同时经复核人员认真审核后,转分管主要领导审批后,才予以支付:

五是财务处理方面:一贯坚持日清月结制度,报账员办理资金收支的相关原始凭证及时交会计人员帐务处理后,同时定期对相关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归档妥善保管,并对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的业务移交办理财务移交手续,制定了规范的移交清册,实行按年度结账制;

六是对帐管理方面:坚持内部日常帐务日清月结,达到了账证、帐帐、帐实相符的同时定期进行与上级拨款部门和银行之间的对帐制,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支明细帐

全部核对;

七是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方面: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从未发生过挤占挪用的现象出现;

八是印鉴和票据管理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人分印制,并严格实行票证领用登记制和核销制度;

九是代理银行(营业所)管理方面:相关凭证,单据、报表等传递签订了规范的协议严格实行专人送取交接签字制度;

十是信息管理方面:资金收付管理全面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并根据岗位分工情况,设置了专用的系统权限,相关操作系统设置了安全密码和相关保护措施。

三、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自评的具体情况:

20xx年我镇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工作,做到:

1、建立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台帐,对各项资金进行了动态监管;

2、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运行各类财政资金,做到了拨款或对付款项有依据,有资料。

3、对于补助性资金和项目类资金我所严格接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对资金的使用依据、使用对象使用标准、使用时间、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做到了资金运行的公开支透明。

4、我所联合乡纪检部门对全乡的财政项目资金展重点开抽查和巡查工作,做到了工作有方案,有记录,检查结果有通报,发现出的问题有整改记录,加强了资金的监管力度。

财政局自查自纠报告九

按照都财发【20xx】79号文件和20xx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二、政策执行、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情况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根据都江堰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扶贫办[20xx]5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精神,我镇龙凤村被列入都江堰市20xx―20xx年贫困村并启动帮扶。为充分发挥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选准、选好龙凤村20xx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该村于20xx年6月14日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议,共有龙凤村议事会成员19人参会。在广泛听取该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议事会决定:利用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村专项资金对村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具体工作做法

1、梳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共5万元(财政已支付2。5万元),涉及龙凤村3、4组的道路路面铺设,垮塌处浆砌保坎项目,长约1。5公里,宽4米。该项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待市上验收合格后,划拨余下2。5万元扶贫资金。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