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强化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能力,把更多资源优化到城乡社区,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按照《中共望江县委望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望发〔20xx〕8号)要求,进一步创新网格化管理工作思路,制定更加规范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乡镇、村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划分网格,10个乡镇分别设置一级网格,135个村(社区)设置二级网格,村以下划片设置三级网格,村(居)民小组设置“四级+”网格,将“单元长”“联防长”“业主委员会”等组织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实网格员队伍。将每个网格区域内的人、财、物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管理,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信息化、全覆盖、全天候、零距离。
(二)优化网格员队伍建设
一级网格长由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二级网格长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同时,各村明确专人担任网格信息员;三级网格长为各片片干(指村两委人员);四级网格员一般由村(居)民小组长、单元长、联防长担任,可以整合“五老”“两代表一委员”、党小组长或其他志愿者等资源,按照“多网合一、一员多能”的要求,整合基层党建、平安建设、乡村振兴、防汛防火、疫情防控等各类网格资源,实现“全县一张网”,建立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最基础的服务管理平台,形成以网格为最基本治理责任单元的精细化管理模式。
(三)规范网格员队伍管理
一是明确网格员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的责任机制。二是建立并完善网格员档案,规范网格员队伍管理。三是加强对网格员的教育培训,党校每年至少安排1-2期网格信息员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网格信息员的综合素质。四是加强监督与考核,制定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实现网格信息员工作实绩与绩效考核紧密挂钩,激发网格信息员工作活力。五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适时表彰全县“十佳”网格员,组织和民政部门在选拔任用村干部时优先将表现优秀的四级网格员纳入后备干部人选。同时对不适应网格工作任务的,及时调整或辞退,通过各种激励措施,充分发挥网格员工作积极性。
(四)设置职责清单
1.一级网格长职责。负责落实网格员待遇,履行辖区社会治理主体责任,协调处置解决村(社区)网格上报问题,落实对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上报需上级职能部门处置的网格事务,完成县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交办的任务。
2.二级网格长职责。负责合理划分辖区内网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优化配强网格员队伍,常态化动态监管网格和网格员。
3.网格信息员职责。负责三级网格长、四级网格员上报的各类信息、网格事务的收纳汇总、分流分类、指导解决和跟踪反馈,动态信息日清日报,服务管理网格时间要达到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上报需由乡镇协调解决的问题。
4.三级网格长职责。负责各片网格内的所有事务,做到每周巡查网格1次,指导四级网格员履职尽责。
5.四级网格员职责。主要当好五大员:一是当好宣传员,向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二是当好调查员,深入网格全面走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社情民意,掌握村居民动态信息,找准农户可能存在的致贫返贫风险点。三是当好采集员,全面掌握网格内常驻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治安场所、社会组织、灾情信息、家庭生活生产条件、家庭收入及大额支出等基本情况,动态采集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四是当好服务员,为网格内居民群众提供服务帮助,排忧解难,维护合法权益。五是当好调解员,受理处置居民群众诉求,调处化解简单矛盾纠纷,协助做好防控防范工作,遇到突发事件或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6.县级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职责。分流交办、协调处理乡镇上报的问题,及时统计反馈、分析通报,将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范畴。
(五)建立科学运作机制
建立科学有效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形成集网格事务准入、网格信息采集、事件流转处置、形势研判预警等一体化的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建立网格事务准入制。确定党员服务类、防灾减灾类、社会公益类、综合治理类、公共安全类、农业管理类、城镇管理类、城镇建设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类等网格工作清单,明确网格事务处置职能部门。
2.建立信息采集上报制。建立以网格长、网格员为主体的信息实时采集处理机制,网格长、网格员通过走访、巡查等形式,主动发现各类公共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民生需求、群众诉求、移风易俗、返贫致贫风险等动态信息。对排查出来的各种信息,由网格信息员搜集、汇总,经村(社区)网格长和治保(调解)主任共同甄别后,上报至村(社区)综治中心。探索开发手机APP,发动广大群众采集上报信息,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
3.建立事件流转处置制。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对上报的各类信息,即时受理,按照工作权限和等级,及时分流处置,形成“逐级上报、分类流转、分工处理”的事件信息处理模式。流转事件限定时限办理办结,及时反馈处置情况并跟踪落实,确保问题的解决率、反馈率和满意率。一般群众诉求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超越职权范围的诉求信息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上传至上一级综治中心;突发性事件,即发即报,紧急处理。
4.建立问题研判预警制。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定期分析研判各级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敏感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并定期分析当前社情民意反映和社会治安管理动态,协商研判辖区内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和措施,并将相关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到各地各部门,严防发生各类案(事)件。
四、工作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
县级制定出台实施方案。
(二)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
1.在乡镇全面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宣传,确定网格员人选,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2.各村(社区)科学合理划分网格,一般的农村(社区)三级网格数控制在3-7个,个别城市社区人口偏多的也可根据属地、适度、整体、扁平化原则划分5-9个网格。各村(居)民小组原则上划分为四级网格。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元月)
1.各村(社区)网格进行合理调整和清理,确定网格服务管理队伍,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人员业务培训等任务。
2.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落实必要的设备、人员等软硬件,建立和完善信息交办流转、处置反馈、考核通报等各项制度。
3.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及各网格,按要求全面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各项具体任务。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网格化管理的组织部署、日常指导、监督考评等具体工作,制订《望江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网格信息员绩效考核由民政局牵头负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委牵头协调、民政负责、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考核督查
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负责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管理、监督和考核,细化考核评价指标,并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取得实效。县民政局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网格信息员绩效评价;乡镇建立对村(社区)、本辖区网格的服务管理工作考评机制并组织实施。县级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定期开展信息巡查,实行全程监控、动态跟踪,定时分析公布各地各部门信息采集、事件流转处置等工作情况,县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平安办定期通报。
(三)强化协同联动
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合力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社会组织协同和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开展“三社联动”试点,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统筹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网格内有威望、有影响力、有专业技能的人才和乡贤的积极作用,服务网格内社会治理。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突出居民自治和群防群治,引导社会组织和群众广泛参与。
(四)强化经费保障
按照“集中保障、分级负担、统筹使用”的原则,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保障体系。落实《中共望江县委 望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望发〔20xx〕8号)要求,县财政局每年安排30万元(按照每村1500元标准,135个村(社区)共计20.25万元,评优评先共计1万元,网格信息员培训费共计6万元,办公经费共计2.75万元,合计30万元)专项经费,作为各村网格信息员绩效考评奖励并纳入财政预算,四级网格员待遇由乡镇统筹。按照“费随事转”原则,网格信息员每年1500元绩效资金由乡镇考核分配不得平均分配;其他工作经费由县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五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定格、定人、定责”,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责任到人、职责到位、全面覆盖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长效机制,推动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全县教育系统平安和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将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属地与行业划分,纵横交织,形成二级网格化管理模式,通过对每一个网格实行“定范围”“定人员”定职责”,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无缝隙。
三、工作内容
1、一级网格。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网格化负总责,县教育局班子成员落实分片联系点制度,承担联系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责任。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代表县教育局制定本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划分和建立安全监管下级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及重点部位等情况;监督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信息台账,全面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组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2、二级网格。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学校、幼儿园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在所属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划分责任区,明确每个责任区的名称、位置、面积、负责人、主要建筑、重点场所等;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超出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规定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年级、班级、岗位等情况建立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管理微网格,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明确各层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分层级管理;建立涵盖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考核等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保证设施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积极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时刻处于备战状态,随时处置发生的事故。
四、实施步骤
1、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二级网格(3月1日-5月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二级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及重点部位等情况,绘制安全生产网格管理责任图,并报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备案,若责任人或重点部位发生变动时,随时报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进行修改。
2、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20xx年5月起)。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状况,建立安全信息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县教育局组建专门的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检查组随机抽查各学校、幼儿园的巡查记录、安全隐患的发现和整治情况、学生安全知识知晓率等,定期通报网格化监管工作进展和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校(园)要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进一步落实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的重要举措,对切实抓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落实有着重要意义。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使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安全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2、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县教育局将根据教育系统实际,选择基础较好、有代表性的学校、幼儿园确定为示范单位进行重点培养,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示范带动,加快网格化监管进程。县教育局将加强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学校、幼儿园实施网格化管理的经验。
3、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县教育局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将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力、措施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对有关工作人员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