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成绩奖励方案(5篇)

2023年2月17日01:34:19期末成绩奖励方案(5篇)已关闭评论 0
摘要

  为了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管理,正常反映教学信息,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期末成绩奖励方案一

为了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管理,正常反映教学信息,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科学严谨的教学质量考核评审,对教师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结论,从而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考核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考核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繁复工作,在评价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特点,制定科学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实效,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促进教师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教学业务水平,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活动是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评价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借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3、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

对每门课程的评价,充分考虑从不同角度与不同层次进行综合性的评价,要特别注意对教师的师德评价,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管理的评价及整体教学效果的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当前学期全校所有课程的专、兼职授课教师和外聘教师。即包括教学全过程及学校所有开设的理论课、实验实训课、一体化教学课程等。

四、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各院部成立由院部主任为组长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包括在本部门任课的校内兼课人员)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一)考核内容

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主要由领导评教、同行评教和学生评教三部分构成。其中领导评教占20%,同行评教占40%(其中同行听课占30%,教案和作业批改等占10%),学生评教占40%。

1、领导评教。

领导评教由领导根据听课情况和被评议教师的日常表现进行打分。领导听课主要从授课教师的教态仪表、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并给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2、同行评教

同行评教由本院部教师通过检查被评议教师的教案、随堂听课(纯实验教师主要检查实验准备和实验过程)以及对课后作业或实验报告批改等情况的检查进行打分。教案检查主要从教案的格式和内容两方面进行评价;随堂听课主要从授课教师的教态仪表、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并给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课后作业或实验报告的检查主要通过作业布置量、学生完成情况、作业批改情况以及成绩记录情况等几方面进行打分。

3、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由被评议教师授课班级的全体学生通过xx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水平以及教学效果进行打分,并对教师的授课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授课教师对自己的授课质量进行改进和提高。没有使用xx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的个别院部,可按照同样的评教标准,通过手工的方式评教后再进行汇总。

(二)考核方法

学校对被评议教师的各单项评议均给出了固定的评议内容和分值,各单项评议满分均为100分。单项评议结束后,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评议教师的各单项得分,按照领导评议占20%,教案检查、作业实验报告检查占10%,课堂教学(或实验准备及过程)占30%,学生评教占40%的比例折合分数,得出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情况,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要对每一位被评议教师给出综合评审意见,并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格次确定每一位被评议教师的考核格次。其中优秀格次人数为本院部被评议教师总数的30%;良好格次人数为本院部被评议教师总数的40%;最后得分在60分以下的被评议教师其最后格次为不合格;当前学期出现过教学事故者,其最后格次不得为优秀。当前学期出现过一级教学事故者,不论其最后得分如何,其最后格次为不合格。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任课教师,立即停止其授课资格,由院部负责对其进行培训,限期整改提高。一学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院部领导同意,教务处批准后,重新进行教师授课资格认定,认定合格后方可取得授课资格。若三年内有两次考核不合格,需调离教学岗位。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申报的考核结果及格次比例无误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

该考核评审活动依托学校的期中教学检查,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装入本人业务档案。

六、考核要求

该考核评审活动根据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每学期的期中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各院部要将本部门(包括在本部门任课的校内兼课人员)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结和所有被评议教师的《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审表》报教务处。《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审表》每人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处,一份院部存档,其余原始评审资料由院部妥善保存备查。

七、鉴于会计学院、远程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的特殊情况

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各自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报教务处备案。但其每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结和考核格次的控制比例,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期末成绩奖励方案二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导。教师授课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提供依据;为科学地计发课酬提供依据;为有效地实施对课堂教学过程的监控提供依据;为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业务培训提供依据。

二、评价对象

承担教学任务的广东商学院在编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教师)均是评价对象。

三、评价内容

1、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对同时担任理论课教学和实验课教学的教师,或同一门课中既有理论课教学又有实验课教学的教师,应分别进行理论课评价与实验课评价,再以理论课计划课时和实验课计划课时占总计划课时的比重为权重计算受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得分。该项评价于每学期结课前2周进行。

2、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该项评价于每学年第2学期结课前1周进行。

3、综合评价。由"课堂教学质量得分×0.75+教学、教改与教学研究成果得分×0.25"计算出受评教师教学工作综合得分。该项评价于次学年第1周进行。

4、体育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内容另行规定。

四、评价机构

成立校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简称评价办,设在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对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教学院系部成立"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简称评价小组),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和领导。由评价小组委派2-3人任评价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前,校评价办要对评价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各教学院系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评价前的动员与教育。

五、评价程序

1、学生填写评价问卷前,评价员应向学生解释各项评价指标的确切内涵,并要求学生认真、客观、公正地填写评价问卷。评价者应随机抽取有关受评教师的有效问卷不少于30份作为统计样本。有效问卷少于30份的,一般应重新进行评价。

2、评价员收回学生问卷后,应当场用专用袋密封与签署评价员姓名。该单位教学秘书应于结课前1周将密封好的问卷交校评价办。

3、评价问卷由校评价办统一进行计算机处理,计算出每位受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单项分和总分。再以教学院系部为单位,按总分高低顺序(若得分相同,开新课、新开课优先)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得分统计表",次学年第1周返各教学院系部公布。

4、受评教师于每学年第2学期结课前1周填写"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评价小组对其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按"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计分表"(见附件4)的要求打分,再按得分高低顺序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得分统计表"(见附件5)。该表应在本单位的范围内公示。

5、评价小组根据两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得分和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分计算受评教师综合得分。综合得分=该学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平均得分×0.75+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得分×0.25。再按综合评分的高低顺序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得分统计表"与按预定比例提出本单位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所提候选人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科研工作量),并公示。如无异议,由该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受评教师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本单位评价小组投诉。若不服评价小组裁决,可向校评价办投诉。

六、评价结果使用

1、赋予课堂教学质量得分适当的权重计算教师课酬。

2、以综合评分为根据评定各级教学优秀奖。

3、课堂教学质量评分低于60分者,由教务处亮红牌,暂停其上课资格一个学期,一学期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重新确认其上课资格;被亮红牌后一年内,不予受理其晋升职称的申请,不得评选任何先进;课堂教学质量评分低于75分者,由教务处亮黄牌,院系部主管教学的负责人找其谈话,次学期的授课时数应限制在每周6学时以内;课堂教学质量评分高于(含)90分者,每学期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各教学院系部及时总结其经验并加以推广。

期末成绩奖励方案三

为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师教学师德素质和教学水平,科学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遵循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听取教学对象、同行和教学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按照“隶属部门考核,服务对象测评”的方式进行,提高考核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2、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客观、公正,不徇私,实事求是,考核方法、内容和结果应向教师本人公开。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内涵的设定应能准确描述教师教学质量特征,定性指标便于观察,定量指标便于度量,指标权重分配尽量合理。

4、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应反映教师教学质量的形成过程和最终结果,做到日常形成性考核与期末、年末终结性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期

1、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该学期在学院任课的专兼职教师。

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一个学期为周期,以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作为教师全年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1、教师的思想素质和师德规范;

2、治学态度、自律意识和敬业精神;

3、教学业务技能和教学组织能力;

4、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教学效果。

四、考核项目和方式

1、考核项目包括教师备课、授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实验实训指导、辅导答疑、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

2、采取学生(教师所授课班级学生)测评、同行测评(本教研室教师测评)、考核小组(由系部组织)测评及综合测评四个方面相结合的方式。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分占40%,同行测评分占10%,考核小组评分占40%,综合评分占10%。

3、学生、同行测评采用院园网教务管理系统,考核小组测评采用人工评分办法,综合测评以教学管理部门意见为准。四项测评结果分数按分配权重汇总即为教师教学质量学期考核得分。

五、组织实施方法

1、学生测评:由教务处牵头,各系教学干事和学生辅导员配合,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分别组织本系学生上网对本学期授课教师进行测评。

2、同行测评:每学期,各系部安排教研室内部教师相互听课,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在此基础上,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上网对所听课教师的教学质量予以评价。

3、考核小组测评:每学期末,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对本系部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4、综合测评:教务处、教务处等教学检查、督导部门在学期末,将本学期教学检查、督导记录及时反馈系部,系部根据本学期教师教学的奖励和处罚情况,以5分(无奖励无处罚教师的分值)为基准分,进行加减分,最高分为10分。

5、各系部将本部门的教师测评结果,由教学干事提交教务处审核,报送分管院领导。

六、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等级分A、B、C、D四等,其中A等不超过20%,B等占65%左右,C等不超过10%,D等5%。统计赋值:A=95,B=85,C=75,D=50。

考核期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同行测评和考核小组测评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D等;出现其他教学事故的,按综合测评的计分办法扣分。

七、考核结果运用

1、期末、年末的考核结论和教师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各系部告知教师本人,并听取教师本人的意见。

2、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绩效工资分等的依据之一。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平均分折算等级为C等及以下者,不得晋升上一级教师职务。

4、对年度评为C等的`教师,所在系的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应帮助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要求其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教学水平。

5、连续三次学期考核评为D等或三年内累计四次评为D等的教师,调离教学岗位。

八、争议处理

教师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告知其考核结果的7日内向本系部提出书面申诉。教学系部在接到申诉后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和分管院领导,由教务处会同教学系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若认定事实不准确的,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重新研究确定考核结论。

九、存档管理爱说啦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资料由各系部存档,考核分项计分及综合结果报教务处存档。教师可到本系部或教务处查阅对本人的考核结果。

期末成绩奖励方案四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认真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实施新课程中突现出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教师、学校实施新课程的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任务目标

(一)建立科学评估体系,促进课堂教学改革

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使教学评估指导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推动课改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