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考试金钱奖励方案(7篇)

2023年2月18日00:42:07期中考试金钱奖励方案(7篇)已关闭评论 0
摘要

  为调动初三全体科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确保每年中考成绩有新的突破和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期中考试金钱奖励方案一

为调动初三全体科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确保每年中考成绩有新的突破和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原则

鼓励团结协作,注重教学管理,学科成绩突出,体现优劳优酬。

二、考核奖励条件

1、本学年毕业班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2、中考成绩达到沙井民办学校毕业年级平均水平;

3、中考成绩达到宝安区民办学校毕业年级平均水平;

4、中考个人总成绩达到600分及以上的成绩;

5、中考个人单科达到“A”、“A+”等级的;

6、体育成绩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

7、体育成绩单项达到“A+”的。

三、奖励方案:

第一部分:文化课学科奖励

1、团队优秀奖励:

(1)初三一学年内学生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奖励所有科任教师(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每人100元,班主任200元,此项不重复计算;

(2)中考总分标准平均分达到430分(去年平均分为410.58),奖励团体(包括行政)1500元;每超过5分增加100元。

(3)学生单个标准总分每突破一个600分奖励团体(包括行政)1000元;每突破一个700分奖励团体20xx元

2、学科单项奖: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各科每达到一个“A+”等级奖励本科教师200元;达到“A”的奖励100元。

第一部分两项奖励可混合计算。

第二部分:体育学科奖励

体育教师奖励:

1、平均分到达80分奖励100元,每超过5分奖励100元。

2、学生单个等级每达到一个“A+”奖励100元;学生单个等级每达到一个“A”奖励30元。

第三部分:行政管理奖励

1、初三一学年内没有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奖励值周行政每人300元。

2、中考报名、综合评价、英语口语、口语模拟考试、一模、二模、三模、中考等有关中考各项组织工作顺利进行,未出现任何失误的奖励行政负责人300元。

期中考试金钱奖励方案二

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教育理念,引领学校“教学质量年”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狠抓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使我校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奖励组织机构

组长:张怀玉

副组长:孟令军钱立国

成员:各基层学校校(园)长、教研组长

二、奖励分类

1、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2、各类竞赛奖。

3、教学评优。

4、团体奖。

三、奖励方式

实行等级奖。

四、资金来源

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五、具体奖励细则

(一)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1、优胜奖设置,取录名次原则从上至下,但可按注解中的情况变动。

(1)一、二、三、四年级:各年级分别设一等奖1名(100元),二等奖2名(50元);

(2)五、六年级:分别设一等奖1名(100元),二等奖1名(50元)。

(3)六年级毕业考试如果成绩在学区中心校获第一名,奖励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如在县获前三名,学校另奖200元。

(4)英语成绩按与其它学校的成绩比较后奖励前两名。第一名100元,第二名50元。英语教师不再参与班级名次奖。

注:①二等奖学生平均分与一等奖相差5分以上者,取消二等奖奖励资格;②如毕业班在中心校取得名次,学校不重复奖励,③各年级如果评估值相同,看学生平均分,平均分高的即获奖。

2、成绩进步奖:(当前名次-该班产生后的最高名次)×50元(如果提高档次一样,看学生平均分,平均分提高幅度大的即获此奖;每年级奖励一个。若名次没变动,学生平均分每提高5分,按提高一个档次奖励,不够5分不奖励)

3、学生成绩优秀奖:一、二年级每一名双科均优秀学生,奖励班级2元;三、四年级每一名四科均优秀学生奖励班级5元;五、六年级班级每一名四科均优秀学生奖励班级8元。

注:①按任统考科教师平均;②毕业班毕业水平测试每一名四科均优秀学生奖励班级10元。抽考学生每一名四科均优秀学生奖励班级20元。如果全部抽考,按每生10元计算。

(二)竞赛奖

1、业务竞赛类(指县级以上教师说课、业务考试等)

县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市级奖励资金加倍。

2、才艺表演类

①表演类(指幼儿五项竞赛等)(奖励对象:学前教师):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②手工制作(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③书法类(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④绘画类(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说明:以上四项指在中心校评比中获奖获此奖金。如参加县评比获相应奖励,成倍计算。(比如:在县绘画类获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累计奖励。

3、运动会:

县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县里取到哪一名,学校奖励到哪一名辅导教师。单项第一名:30元,单项第二名20元,第三名10元。(累计奖励)但最高不突破200元。

镇级(奖励对象:体育教师):团体总分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

4、艺术节:

对在中心校艺术节中获奖节目的辅导教师进行奖励: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如在县级以上获奖,按实际名次,成倍计算。(如县一等奖200元,市一等奖400元,以此类推)

(三)教学评优

对在中心校以上级别教学评优获奖者除在年终考核中加分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团体奖

根据各基层小学(不含明德)各班考试情况,参照各年级最高名次,计算出学校总分平均分,排出学校名次,设团体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成绩作为对各基层学校考核及评优评先的依据。

六、几点说明:

1、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从20xx年开始执行。

2、本方案的解释权归七沟中心小学。

期中考试金钱奖励方案三

第一条为鼓励我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关于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有关经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吉教计字〔xx〕8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分个人奖和集体奖。个人奖主要包括奖学金和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等);集体奖主要包括先进班级和先进文明寝室。

第三条奖励原则和方式。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发给奖品或奖金等。

第四条单项奖类别及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

按年级在籍学生人数8%的比例(被评为先进学生会的系人数增加1-2人)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热爱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吃苦耐劳精神,有组织管理能力,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工作效果好。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谦虚谨慎,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三好学生

按不超过年级在籍人数7%比例每学年评定一次,所在班级被评为先进班级的可适当增加评选比例,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发给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标准,即体育达标。

3、每学年两学期均获得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标兵

每学年在二、三年级学生中,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标兵,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学校组成大学生典型事迹报告团,每年9月份为新生开展巡回报告。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及省内各类学生先进典型的评选活动。

优秀学生标兵类型包括:学习标兵、学生干部标兵和自强自立标兵。评定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爱说啦

2、具体条件:

(1)学习标兵:中国共产党党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一等奖学金并获得国家或省奖、助学金。

(2)学生干部标兵:中国共产党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干部工作,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二等以上奖学金,曾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自强自立标兵: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曾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或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顽强的毅力,能够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困难,有突出事迹,充分体现“自强自立”精神。

(四)优秀毕业生

按不超过毕业年级学生总数的5%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发给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获一、二等专业奖学金6次或6次以上。

2、毕业论文良好以上。